法律
发货人“拦截”超过 100 份订单,挪用数千万越南盾
当局表示,他们刚刚逮捕并拘留了陈飞豪(1995 年出生),罪名是《刑法》第 353 条规定的“侵占财产”罪。
据初步了解,4 月 15 日,北茶美县警察局调查警察局从顺风快递有限公司义安分公司收到有关快递人员的信息拨款收藏

经侦查,陈飞豪(1995年出生,家住北茶美县茶美镇)在担任托运员期间,利用公司管理漏洞,采取“垫款”手段,多次挪用代收订单100多单,总金额约6200万越南盾的货款归个人所有。
案件正在由北茶美县侦查警察局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