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拘留两名使用伪造机构或组织文件的嫌疑人。

胡英 November 18, 2020 06:53

侦查警察署已立案调查,对被告人阮德胜和陈桥雄发出逮捕令,指控其“使用机构和组织的伪造文件”。

根据当局的初步调查,几天前,阮德胜(1970年出生,暂住胡志明市富润县)和陈桥雄(1972年出生,居住于胡志明市)来到金瓯省,自称是“总理府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员,并承诺帮助他们遇到的个人。

凭借这些引人入胜的自我介绍,上述几位人士受到了许多人的热烈欢迎,如同贵宾一般。在警察局,阮德胜也自称是美籍越南人。值得注意的是,陪同阮德胜的是陈桥雄,他于2016年9月被巴地市人民法院以“……”罪名判处两年有期徒刑。伪造机构和组织的印章和文件“。”

2016年,陈桥雄因“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及文件”被巴地市人民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越通社)

具体而言,2016年4月19日,巴地头顿省交警发现车牌号为51F-519.25、驾驶员为黎明泰(Le Minh Tai)的车辆在51号国道上超速行驶,遂示意其停车检查。此时,洪(Hung)下车,出示了一份名为陈桥雄(Tran Kieu Hung)的逮捕令,署名为“政府经济管理厅副厅长兼总理特使”。由于怀疑洪的身份,工作小组将其带回警局调查。在警局,洪供认该逮捕令系其从一名身份不明的人处购买,目的是为了欺骗交警。随后,洪被巴地头顿省侦查局逮捕。

2016年4月20日,巴地-头顿省公安厅调查部门对洪某位于胡志明市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搜查中,查获了一份日期为2012年7月12日的工作许可证,上面注明其职务为“对外经济管理司副司长”以及其他一些文件。此外,洪某的妻子还向警方上交了一套灰色制服、一枚光荣军人勋章、一枚镰刀锤子旗徽章、一张印有国徽和“总理府”字样的名牌。

2016年5月31日,政府公署发布公函确认:公署并无名为陈桥雄(Tran Kieu Hung)之人,亦未向上述人士发出任何公令。根据调查机构的鉴定请求,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系彩色喷墨打印而成。在调查机构,陈桥雄供述其九年级毕业后便辍学。

根据baotintuc.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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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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