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刑警局副局长
越南公安部刚刚宣布了对案件提起公诉的决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对海防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副局长武进山中校以“组织人员逃往国外”罪名处以临时拘留。
海防市警察总局局长兼发言人范维典中校。图片来源:明康
12月6日晚,海防市公安局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范维典中校表示: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已与海防市公安局配合,发布对社会治安犯罪侦查警察局(PC45)副局长武进山中校(1966年11月4日出生)因犯“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违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而提起公诉、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下令临时拘留一案的决定。
武进山先生,原海防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H88大队士兵,参与了“海防”地区多起著名案件,如:古嫩案、东河案……,是各类犯罪分子的震慑对象。
不久之后,Son先生被调至第九大队(反有组织犯罪大队),大约两年前担任45号警队副队长。目前,Vu Tien Son先生一家居住在海防市海安区吴家楸路4/120号。
目前,公安部和海防市警方正在继续调查此案。
此前,海防市公安局侦查局已暂时拘留安老县安寿乡警察局长武文秀,因其参与了前海事管理局局长杨志勇越狱事件。
有消息称,前中校武进山因其侦破特殊案件的能力而受到海防市警察领导的高度赞赏。
据Tienphong-M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