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副部长杜胜海因受贿被暂时拘留。
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刚刚对工贸部副部长杜胜海先生(60岁)因“受贿”罪名执行了起诉决定、逮捕令和搜查令。
12月21日下午,在与光伏公安部发言人苏安佐中将表示,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刚刚执行了这一决定。起诉被告、对工贸部副部长杜胜海(60岁)签发临时拘留逮捕令和搜查令,理由是其犯有《刑法》第354条第4款规定的“受贿罪”。

这是对川越石油运输旅游贸易有限公司及相关机关、组织“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案件的调查结果。
此前,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已依法对川越石油贸易、运输和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梅氏红杏女士和副董事长阮氏如芳女士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两人均因涉嫌“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依据《刑法》第219条规定。
此外,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已对杨某提起公诉,并对其依法予以暂扣。黎德寿- 前槟椥省委书记,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罪名,违反刑法第358条;黎维明 -胡志明市财政部部长(原胡志明市税务局局长),罪名是“受贿”。
上述对被告人的追诉决定、逮捕令、搜查令,均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
昨天(12月20日),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第34次会议,审议并总结多项内容,包括审查对工贸部党委存在违规迹象时的检查结果。
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是,工贸部党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缺乏责任心,领导和指挥松懈,导致工贸部和许多组织、个人在制定和颁布发展太阳能和风能的机制、执行调整后的第七电力计划、制定和颁布经营机制、管理供应源、颁发汽油和石油经营许可证、管理和使用价格稳定基金、设立、评估、批准、组织招标以及执行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的项目/招标包等方面严重违反党规国法,多名干部和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追究。
上述违法和缺失的责任在于2016-2021年和2021-2026年任期工贸部党委、部党委常委、各有关司局、办公室党委以及包括杜胜海先生在内的一系列人员。
中央巡视委员会认为,上述违法行为已造成严重且难以弥补的后果,使国家财物面临巨大损失,浪费社会资源,引起社会公愤,损害了党组织和国家管理机关的声誉,必须考虑给予纪律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工贸部党委及各有关部委、部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织协调、指导审查,追究责任,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并将结果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
中央巡视委员会将继续对地方和有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在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中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