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这样的妻子是违法的。
(Baonghean) - 义安报社通过居住在奇山县芒龙乡龙桥村的瓦忠浩先生的求助信得知了这一消息。义安报社记者前往调查,并感到悲痛,因为这起事件是真实发生的,而组织绑架妻子的幕后黑手正是一名教师……
1962年出生的瓦忠和先生在《求助申请书》中写道:“2012年2月,趁我和妻子远在外地务农之机,火土乡火卡村村民、火土小学教师邓巴蔡先生来抢走我当时14岁(1997年12月20日出生)的女儿瓦伊蔡。得知此事后,我和妻子都非常生气,打算写信投诉,但一些长辈不同意,认为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应该维持两家之间的和睦。由于我并不完全了解法律,所以没有再提起诉讼。在与蔡先生一起生活了近一年之后,蔡先生的虐待倾向暴露无遗,经常殴打我女儿,并将她赶出家门,当时我女儿只有15岁……”。 Va Chong Ho 先生还在请愿书中表示,他已要求 Ky Son 县当局依法处理 Denh Ba Cai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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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隆乡警察局长 Xong Phai Da 先生与记者们交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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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芒龙天门往上走,来到隆郭村,虽然瓦忠和先生一家都到很远的地方务农,但是,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在瓦伊楚阿只有 14 岁、还没读完九年级的时候,火图小学的老师丹巴凯 (Denh Ba Cai) 逮捕了他,然后虐待他,强迫他回到父母家。
隆哥村支部书记瓦巴查说:“瓦伊·蔡当时只有14岁。那天,他的父母到很远的田里去干活,蔡和弟弟待在家里,蔡过来商量后就把他带走了。3天后,邓巴蔡的家人来找瓦忠和的家人,说要3年后再办婚礼,因为如果现在结婚,邓巴蔡就会丢掉工作,还给了他一块银子。”
起初,瓦忠和的家人并不同意,但在许多人劝说下,他们最终接受了这笔银子。大约一年后,蔡和蔡之间发生了冲突。有一次,在新稻季,蔡回家探亲,邓巴蔡突然出现并殴打了蔡。尽管亲戚们劝阻了他,但不久之后,冲突仍在继续,蔡回到了父母身边。
两家人商量解决此事,但未能如愿。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议两家人根据各自的感受解决问题,但Denh Ba Cai一家不同意,因为Chua已经和Cai分手了,并要求Va Chong Ho一家赔偿他们银元……Cha先生说:“Cai先生娶未成年妻子是违法的。现在我们必须依法处理……”
据龙桥村民介绍,蒙族的抢妻习俗与邓巴蔡(Denh Ba Cai)的做法不同。瓦诺苏阿(Va No Sua,1956年生)先生说,蒙族的习俗是,当一对男女相爱并想结为夫妻时,男孩必须抢走女孩。如果女孩对他没有感情,男孩绝对不能抢走。一旦抢走,三天后,男孩的家人会举行仪式,正式向女孩求婚。瓦诺苏阿先生说:“蔡先生的做法非常错误。这不符合蒙族的习俗,因为蔡先生不爱蔡先生。而且,蔡先生还未成年,这也是违法的……”
芒龙乡警察局长Xong Phai Da先生表示,直到县公安局前来调查核实Va Chong Ho家人的诉求后,乡公安局才知道Denh Ba Cai逮捕Va Y Chua的具体情况。此后,Denh Ba Cai家人曾到党委和乡政府寻求调解,但此时Va Chong Ho家人已向县司法机关提交诉求,因此乡政府要求两家人自行解决此事。
宋发达说:“自1982年起,在武忠宝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号召下,蒙奇山族人已摒弃了抢妻习俗。但仍有一些人意识不清,仍然保留着抢妻回家,等到达到法定年龄才登记结婚的习俗。邓巴凯抢瓦伊楚为妻是特例,是违法的……”。据该乡常驻警官瓦巴波介绍,瓦伊楚回家后,被父母送到芒县镇读高中。
回到芒森县后,我们询问了区高中的学生,确认瓦伊·蔡(Va Y Chua)在启山区继续教育中心读10A班。蔡伊说,在被捕前,邓巴蔡(Denh Ba Cai)见过蔡两次。蔡伊称呼邓巴蔡为“他”,并说:“我对他没有任何感情。那天,家里只有我和弟弟,大家都去田里干活了。他和另外两个年轻人来找我,说他们喜欢我,想娶我为妻。我没有答应,但我实在无法抗拒,所以就被他带走了。”
据蔡华回忆,蔡氏如愿后,让蔡读完九年级,然后强迫他留在家里务农,理由是“读书没用”。但仅仅三个月后,蔡氏就变心了,不再爱蔡氏。每次蔡氏从农场晚回家,蔡氏都会打骂他,或者不让他进家门……整整一年,蔡氏都对蔡氏说“别再结婚了,回娘家去”,那还是2013年春节前后。蔡氏回到父母身边后,蔡氏又两次来家里,每次都找蔡氏父母的麻烦,要回银子,并威胁蔡氏“要是乖乖的就报警”。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蔡氏心里非常愤恨:“那时候我还小,什么都不懂。现在想起来,我真是气死了……”
听着Va Y Chua的故事,启山县继续教育中心主任Vi Van Doan老师表达了自己的愤慨:“高中生宿舍里有时会传出学生被抓的消息。2013年12月,继续教育中心也因为抓捕而‘失去’了一名学生。Doan老师提到的那名学生是Va Y Chua的朋友,名叫Xong Y Va,10B班学生,1997年出生,家住芒龙乡芒龙2村。中心通知了Xong Y Va的家人,但没有任何回应。或许他们的家人不得不接受她结婚。针对此类事件,我们强烈要求媒体及时报道,以便当局介入并阻止……”——Vi Van Doan老师迫切地说道。
据刑警局局长卢文涛上尉介绍,奇山警方已派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委托专家鉴定,最终认定邓巴凯犯有嫖童罪。2013年8月23日,奇山县警方作出如下决定:对“嫖童罪”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决定书(第50号);对邓巴凯以上述罪名提起公诉的决定书(第85号)。同时,奇山县警方还向奇山人民检察院发出第608号批示,请求核准对邓巴凯提起公诉的决定。但截至目前,奇山警方尚未收到县人民检察院的回复。他还补充说,在奇山地区,例如会图乡,蒙族人仍然保留着嫖童妻的习俗,除了邓巴凯的案件外,还有一起类似的案件。
回顾Va Y Chua被Denh Ba Cai强娶为妻的案件,令人担忧之处颇多。Denh Ba Cai出生于1991年,是一名教师,组织强娶妻子的行为违反了《婚姻家庭法》;与儿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此外,相关部门代表也向我们通报了类似的案件,这表明这种习俗在奇山的苗族地区正在重现。我们认为,当局不仅应严厉处理强娶妻子的行为人,还应制定处理同意子女未成年结婚的父母的规章制度。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认真思考,并尽快阻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关于性交儿童罪,刑法第十二章第115条规定:成年人与13岁至不满16岁的儿童性交的,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犯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文章和照片: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