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扔球砸伤眼睛,学校须赔偿逾1亿越南盾

May 17, 2017 06:11

清化省静嘉县法院认为,学校应对女孩上学期间眼睛受伤负责,因此判决该教育机构支付近 1.1 亿越南盾的赔偿金。

5月16日下午,在一审中,清化省静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海安小学必须向女学生武芳英(静嘉县海安小学1A班)的家人赔偿1亿多越南盾。武芳英是一名女孩,她在玩耍时被同学扔尺子,导致左眼受伤。

Bé Phương Anh đến tham dự phiên toà cùng người thân. Ảnh: Lam Sơn.
婴儿芳安(Phuong Anh)与亲属一同出席了审判。图片:Lam Son。

判决认定,2016年1月15日下午3点20分左右,课间休息时,黎玉俊(1A年级)与1B年级的一名男孩玩耍,互相扔了一把破损的木尺,不幸击中了方英的左眼。

校长将芳英带到公社卫生站进行急救,并通知亲属将女孩送往更高一级医院接受治疗。在中央眼科医院,医生诊断女孩眼球破裂、眼内组织脱落、视网膜脱落、眼内出血,预计永久失明,残疾率达41%。

在她住院期间,家长协会向她的家人捐赠了1000万越南盾。最近农历新年期间,芳英回到家乡时,学校派人来看望她,并第二次向她捐赠了1500多万越南盾。然而,她的家人拒绝接受这笔钱。

Tuan 家承诺给 Phuong Anh 家 1000 万,但由于情况困难,只能暂时转移 400 万。最近,Tuan 家又带来了 300 万来资助 Phuong Anh 家,但 Phuong Anh 家没有接受。

阮氏夏女士(方英的母亲)在法庭上表示,女儿发生意外时,学校不负责任。“学校董事会没有去医院探望和鼓励她,而且迟迟没有开具确认书(更换学生证),这意味着我女儿在医院治疗期间没有资格享受医疗保险。”这位母亲说道。

据何女士介绍,此前,家人曾多次与海安小学董事会会面,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并向静嘉县教育培训厅提交了诉状,“但都无果而终”。与此同时,事故发生后,芳英不得不重读一年级,学习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健康状况也每况愈下。

由于对教育机构闪烁其词的回应感到沮丧,Phuong Anh 的家人提起诉讼,要求海安小学以孩子的健康受到损害为由进行赔偿。

在庭审中,海安小学校长丁氏香女士确认,学校在学年开始时已将校规和条例分发给每位学生和家长。学校定期提醒学生,并将校规张贴在教室里。“学生的规则之一是不得使用坚硬或危险的物品玩耍……因此,学校在管理上没有过错,因此不会根据方英家人提起的诉讼接受赔偿,”这位女校长表示。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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