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医院让透析水过滤系统漂浮起来
和平综合医院与设备供应商合作建立了自己的血液透析科。
1月14日下午,被告人张贵阳(原和平医院院长)在和平市人民法院就和平医院是否被允许设立人工肾病房以实施血液过滤技术一案答辩时答道:设立该病房是被告人的职权,只有设立科室或病房才必须向省卫生厅提出立项申请,获得批准。
理论上,该科室的设立可以由科室主任决定,但人工肾脏科室在技术、流程、人力资源等方面都较为复杂,因此需要由院长直接决定。
前导演张贵阳。照片:范杜。 |
杨先生援引卫生部第23号决定指出,透析技术可在省级、中央级甚至乡级医院(如果具备条件)实施。2009年,和平省卫生厅批准了和平综合医院的诊疗技术清单,其中包括人工肾透析技术。基于此,杨先生签署了在重症监护部下设立透析科的决定,但透析科的运作方式与透析科相同。
2010年3月,和平综合医院副院长黄廷乔代表和平综合医院与河内白梅医院签署了血液过滤技术转让合同,随后,该院血液过滤科26名医生和护士在白梅医院接受“实习培训”形式的培训。
和平综合医院的透析机。图片:范杜。 |
然而,根据当局的调查,在肾科,杨先生没有安排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在透析前、透析中和透析后检查水和透析液的质量。从2014年到2017年,他也没有决定指派专人负责该科室。
作为主管,他没有制定反渗透系统的操作、维护和安全技术规程,允许员工随意使用。杨先生签订了合同,也终止了维修合同,但没有进行仔细检查,导致9人死亡。
1月14日,杨先生在法庭作证时表示,人工肾脏科的运作方式与医院科室类似,人员工作由科室主任协调。根据职能权限,科室负责人拥有人员调配的权力。
患者每次血液透析支付 7.7 美元。
2009年,Duong先生代表和平综合医院签署了一份共同开发血液透析系统的合同。每次血液透析,患者需支付40万越南盾/次。该价格已获得和平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准。“如果出现额外费用,那是因为单位随意收取,谁收取就由谁承担责任。”Duong先生说道。
每天,最先到达的护士会启动RO净水系统,并观察电导率仪的安全指示灯。医生检查病人生命体征无误后,会安排进行透析。
每次透析,Thien Son 公司(设备供应商)都会获得 90% 的透析次数,且每台透析机最多运行 3800 次。Thien Son 公司负责指导机器的使用方法。和平医院则提供人力资源,培训医生、护士和负责技术方面的技术人员。
在进口物价和银行利率波动的时期,天山公司每台透析机的收费为7.7美元。在完成约定的透析次数后,医院拥有了这台机器的全部使用权。
天山公司董事 Do Anh Tuan。照片:范杜。 |
评委团问道:“有很多公司提供设备,但医院为什么要与Thien Son公司签订合同?” 杨先生回答说:“Thien Son公司拥有合法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医院的专业需求。”
被告人杨某表示,如何为患者进行透析是医院的责任,天山医院无权干预。天山医院只是派人监督透析过程,以保障患者的权利,但不负责监督透析过程。
今天上午,审判进入第二个工作日。
根据起诉书,2017年5月29日上午,和平综合医院18名接受透析治疗的患者出现异常症状,其中9人死亡。原因是透析水源不安全。该案随后在6个月内三次开庭审理,但均被推迟。
Hoang Cong Luong(医生)和 Bui Manh Quoc 随后因犯罪受审。非故意杀人根据1999年刑法第98条第2款,可判处3至10年监禁。
张贵阳(原医院院长)、黄廷乔(原医院副院长)、陈文胜(原物资部部长)、陈文山(物资部官员)和杜英俊(天山制药股份公司经理)因涉嫌缺乏责任感会造成严重后果根据1999年刑法第285条第2款规定,可处3年至1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