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德医院因新冠肺炎病例被罚款1400万越南盾

阮绒 DNUM_AEZBAZCACB 06:37

针对越德友好医院疫情,10月3日下午,河内市还剑郡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对越德友好医院实施卫生领域行政处罚。

这是地方政府首次对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病例的医院实施行政处罚。

据此,对位于河内市还剑郡恒邦坊庄氏40号的越德友谊医院,技术专长负责人为院长陈平江医生,处以行政罚款1400万越南盾。

地方政府首次发布卫生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对出现新冠肺炎病例的医院进行处罚。图片:黄黎

被处以行政违法处罚的原因是,在发现环境中存在A类传染病原体、A类传染病患者、疑似A类传染病患者、携带A类传染病病原体者(本案中为感染新冠肺炎者)时,未向主管国家卫生机构报告。还剑县的判决认定,该行政违法行为规模庞大,性质复杂。

此前,越南-德国友好医院一名护理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已发现30多例相关病例。

自疫情爆发以来,河内市多家医院已发现患者、医务人员和患者家属感染新冠肺炎,如白梅医院、河内龙医院等。但这是河内市政府首次对出现新冠肺炎病例的医院下达卫生领域行政处罚决定。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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