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 Dinh La Thang 确认他指挥了 PVN 在 Oceanbank 的撤资行动。
据被告人丁罗胜介绍,2011年3月,他指挥并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剥离PVN在Oceanbank的资本。
3月21日下午,被告人阮春胜(越南人民革命党原董事会成员)的律师向被告人丁罗胜询问有关Oceanbank第三次注资1000亿越南盾的情况。
被告人丁罗胜出庭作证。(图片:越通社) |
我不知道是否有第三次出资决议。
越南国家石油公司(PVN)原董事长、被告人丁罗胜在回答律师提问时继续辩称,他当时正在出差,对第4266号决议(该决议要求第三次增资1000亿越南盾)并不知情,也没有投票,也没有授权阮春胜先生投票。被告仅授权阮春胜先生管理董事会的所有活动。具体而言,被告不知道该决议是如何通过的。
对于被告人阮春胜所称其已汇报第三次出资决议的签发情况,阮春胜先生再次予以否认,并向法庭表示尊重被告人阮春胜的说法,但强调其并未被告知此事,且由于这是工作规定,因此未要求汇报。
“2011年3月,被告召开会议,下达指示,董事会同意通过决议,剥离PVN在Oceanbank的资本,以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持股比例。3月份,被告指示撤资,5月份Thang先生汇报时,被告不可能同意第三次转移资本,这完全不合理。当时,被告51岁,不可能失去记忆。”被告Thang表示,并表示,如果1000亿的出资是错误的,他将作为授权人承担责任,并代表所有其他成员签署此决议。
PVN前董事长表示,根据他个人的看法,他认为第三次向Oceanbank注资1000亿不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但在过去几天的庭审中以及被告的证词中,他也知道这笔注资得到了上级和国家管理机构如国家银行、计划投资部等的同意……
财政部和国家银行的代表出席了法庭,并被邀请回答律师提出的一些问题。关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向Oceanbank注资或以0越南盾收购Oceanbank的问题,这些机构的代表要求稍后答复,或表示不属于他们的职权范围。
针对律师提出的问题:PVN是否要求赔偿本案中被告故意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PVN代表表示,他们将等待陪审团的裁决。
哈文谭先生的大胆计划
当天上午早些时候,Oceanbank 前董事长、证人何文深 (Ha Van Tham) 继续请求法官小组考虑国家银行以 0 越南盾收购 Oceanbank 的决定。因此,审计报告认定 Oceanbank 有 14 万亿越南盾的坏账,但坏账率为 0,这与该银行的实际情况不符。
“假设 0 越南盾的购买价格是正确的,我愿意大胆地向人民法院提议,允许包括 PVN 在内的股东收回国家银行和审计师评估为 0 越南盾的部分,以便我们可以出售它们来弥补损失”,Tham 先生建议道。
Oceanbank前董事长也表示,只需几天时间就能完成这项计划。如果他能接触到这些文件,并且身边有一台电脑,他会要求出示这些文件,这份文件足以说服陪审团和参与审判的人员,让他相信自己有能力赔偿包括PVN在内的股东们所遭受的巨额损失。
“我保证将那些价值为零的资产提交给陪审团,我们将出售它们,并保证不仅向 PVN 支付 8000 亿,向剩余股东支付 32000 亿,而且我认为向 PVN 支付 16000 亿就足够了”,谭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