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收受数十亿美元提高山罗省考试成绩,面临死刑

和平 DNUM_BAZAFZCACA 08:00

山罗省考试成绩造假案的12名被告将于5月21日接受审判。许多被告因接受巨额贿赂提高考试成绩而面临死刑。

对于此案,山罗省人民检察院刚刚完成起诉书,增加“行贿”、“受贿”2项罪名和4名被告人。

该案于2019年10月开庭审理,但山罗省人民法院退回了案卷,要求澄清除“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的指控外的另外两项行为。

Bị cáo Nguyễn Thị Hồng Nga
被告人阮氏红雅。

12名被告人中,8人因“滥用职权罪”被起诉,他们是:陈春安(教育培训局原副局长)、杜克雄(山罗省公安厅内政保卫局警卫中校)、卢文黄(考试教育质量管理局原副局长)、甘氏文山(政治思想部原副部长)、阮清仁(考试教育质量管理局原副局长)、丁海山(省公安厅内政保卫局教育组原副组长、少校)、阮氏红娥(考试教育质量管理局专员)、邓友水(苏孝中学副校长)。

因“行贿罪”被起诉的四人分别是阮明科(原省警察局局长)、黄氏清(琼牙县农民协会干部)、陈文典(教师)和罗氏长(自由职业者)。

吴女士在履行职责期间,收受了狄恩先生10.4亿越南盾,用于提高4名考生的分数。此外,在批改试卷期间,她还从其他人那里获取了16名考生的信息,用于直接批改并提高他们的分数。

每次干预后,Nga 女士和被告 Thuy 都会删除并重新扫描测试,并更改计算机上的系统时间,以匹配之前扫描原始测试照片的时间。

Nga女士被指控主动与同伙约定前往考场领取试卷的时间,并直接准备好设备进行批改。当此事被发现后,她删除了电脑上的数据以掩盖其行为。

黄先生同意向学校和学院收取13亿越南盾,用于提高三名考生的分数。Nga女士和黄先生的行为被指控犯有“受贿罪”。

由于涉案金额超过10亿越南盾,根据2015年《刑法》第354条第4款规定,对这2人的处罚最高可达死刑。

Bị cáo Trần Xuân Yến
被告人陈宣彦。

在评分之前,Son 女士直接协商并同意为 Thanh 女士的儿子提高分数,费用为 4.4 亿越南盾。

起诉书认定,教育培训部原副部长陈春燕利用职务之便,获取13名考生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发送给Nga女士,用于批改试卷、提高分数。陈春燕还允许选择题考试处理小组成员批改其他多名考生的试卷。

当得知教育培训部正在对山罗市进行检查时,严先生担心被发现,便指示Nga女士将资料备份到光盘上,并在网上找了个软件删除电脑里原始的扫描版考试成绩。严先生销毁了证据,掩盖了自己的罪行。

山罗省人民法院计划于5月21日开庭审理12名被告人一审案件,由全友建法官主持。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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