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因误诊导致腿部截肢,向卫生部长求助

August 21, 2016 15:14

一名来自隆安的27岁男子因医生的“误诊”导致右腿截肢,认为医院的赔偿不令人满意,于是向卫生部长递交了一份请愿书。

黎黄林先生(27岁,居住于隆安省新安市黎平仁乡春化1村)因被胡志明市骨科医院陈志奎医生误诊而导致右腿截肢,他已向卫生部长阮氏金进提交了一份请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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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黄林先生因医生的“误诊”而被迫截肢。

这位27岁的男子表示,陈志奎医生的检查主观性强,没有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不负责任,做出了错误的诊断,导致他的右腿膝盖以上被截肢,让他非常痛苦,并多次想过自杀。

事发后,林先生的家人多次联系医院,要求其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医院始终回避。

最近,医院依据胡志明市卫生局专业委员会的结论,认定Khoi医生“遵循了正确的程序”,并认为这是一个棘手的病例,因此拒绝赔偿损失,而仅提供部分支持。

该男子介绍,当时他被转到胡志明市骨科创伤医院,手里还拿着输液瓶,右腿疼痛难忍,他的母亲向 Khoi 医生讲述了他的情况、转院原因以及下级医生对他疑似血管堵塞的警告。

但Khoi医生仅对患者进行了表面检查,诊断为软组织损伤(扭伤),并没有让患者住院监测以准确确定病情,而是让他回家,导致腿部坏死,不得不截肢。

“地区医院的专业知识和设备有限,但对我的病情诊断几乎准确(腘动脉闭塞、右膝损伤伴膝关节半脱位),因此二级专科医生陈志奎不能说这是一个难以诊断的病例”——林先生在请愿书中明确表示。

此前,患者黎黄林的家人在与胡志明市骨科创伤医院的会谈中要求赔偿健康损失8.18亿越南盾。

但院方并未同意赔偿,仅同意资助该患者转业及安装假肢费用1.5亿越南盾。

黎黄林先生请求卫生部长考虑责成胡志明市骨科医院认真承认在其病例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过程中存在的专业错误,同时依法赔偿损失。

他建议,如有必要,卫生部应依法成立由正式成员组成的专业委员会,收集相关医院的所有医疗记录和许医生对此事的报告,并听取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得出准确、客观、合法的专业结论。

活动内容:

6月20日,黎黄林先生(27岁,隆安省)从摩托车上摔下来,导致右腿肿胀,家人将他送往区医院进行急救。

在这里,医生检查并诊断为腘动脉闭塞(P)、右腿膝盖损伤(P)伴有膝盖半脱位,并开了静脉输液、止痛、支撑、脱位复位、固定、消肿等处方,然后转入胡志明市骨科创伤医院接受治疗。

CK II Tran Chi Khoi 医生检查后,安排了 X 光检查,结论是患者只是扭伤,因此开了药,并安排在一周后进行随访。

但患者回家吃药3天仍不见好转,腿部越来越肿、发紫,无法活动,家人赶紧带他到骨伤医院复查。

值班医生评估该病例为危险病例,应住院观察36至72小时,不得回家。经会诊后,患者于6月25日凌晨被转送至大水镬医院。

大水镬医院的结论是,由于右腘动脉阻塞和右膝受伤,林先生的腿已经坏死,需要立即截肢,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事件发生后,胡志明市卫生局成立了专业委员会,重新评估整个检查和治疗过程。

最初的共识是,由于医生专业知识有限,缺乏诊断和治疗疑难病例的经验,导致对伤情的评估不完整,并且未能预测腘动脉损伤的复杂进展,患者的腿必须截肢。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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