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确认高薪而受到杀人威胁
由于P认为该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确认了前妻的高薪,从而让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因此P威胁要对他们两人采取行动。
由于认为PL先生(岘港一家分行的负责人)确认其前妻的工资为每月5000万越南盾,用于支付给法院并获得孩子的监护权,TBP(1984年出生,现住岘港市海州县顺福坊)向L先生发送短信,威胁P女士,如果P女士不辞职,就杀死L先生的孩子。此外,TBP还杀害了N女士的全家。
海洲区警察局接受了 TBP 的声明
思来想去,P.用手机给L.先生的手机发了8条短信,逼迫L.先生让N.太太辞职,否则就去L.先生的公司毁掉东西,否则他的两个孩子就算活着也“难养”。此外,P.还威胁说要雇一个艾滋病晚期患者,用刀刺穿L.先生的孩子的眼睛,并杀死C.(L.先生的儿子)。P.坚称“我说的一定做到”。
P.在向L.先生发送威胁短信的同时,还给前妻N.发送了18条短信,称自己曾给L.先生发过短信,并承诺要让N.见识最残酷的酷刑手段。P.说,如果N.把孩子还给他,一切就都结束了,否则总有一天他会捅N.,如果N.逃跑,他就会捅她的家人。
此外,P.还勒令N.女士如果再次触碰孩子的身体,必须提前通知P.,否则P.会开车碾压N.的身体。8年前,P.和N.女士结为夫妻,并育有两个孩子。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间,P.和N.女士之间出现了许多矛盾和分歧,因此在2017年初,N.女士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进行了一审。法院还判决N.女士拥有抚养两个孩子的权利……
然而,P.收到判决书后,读了判决书才知道N.女士的平均收入为5000万越南盾,于是P.认为L先生(N.女士所在分行的负责人)确认了虚假的工资,导致法院优先将孩子的监护权判给N.女士。于是P.想出了一个诡计,就是发恐吓短信……让L先生让N.女士辞职,这样她就没有经济来源抚养孩子了。到那时,P.再去办理向法院申请将孩子监护权判给她的手续。
具体来说,3 月 30 日上午 9 点,P. 站在顺福桥脚下,用手机给 N. 女士打电话,告诉她他已经咒骂了 L. 先生,并告诉他,如果 P. 不被解雇,他就会杀死 L. 先生。
“总有一天我会残忍地杀了你。我已经想到了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酷刑来对付你。如果你去了别的地方,我就把你全家都捅死。”——P.在电话里说的原话被N女士录了下来。
海州郡警察局局长陈福香上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TBP的短信和通话行为威胁了多人的生命,令那些受到P.威胁的人感到担忧,并认为P.会将短信和通话内容付诸行动。根据受害者、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收集到的证据,我们认为TBP的行为已构成“威胁杀人”罪。海州郡警察局侦查局已立案,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下达了TBP暂时拘留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