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指”残疾第九次出庭的女子的“原则”悲喜剧
(Baonghean.vn)——虽然Hanh会偷东西,但她也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不偷亲戚或熟人的东西。有时,由于家乡的“生意”不太好,Hanh便会漂泊到河静省和广治省去做生意。
阮氏杏(Nguyen Thi Hanh,居住在荣市滨水坊)43岁,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却因“盗窃财物”罪名沦为不良警示,被判处6个月缓刑。在12个月缓刑期间,她再次犯罪,最终被判处两次共计18个月的监禁。
人生的两次低谷让Hanh放弃了,从2007年到2015年,Hanh像吃饭一样进进出出,经历了6次不同的刑期,刑期从4个月到24个月不等。当她因赌博受到行政处罚时,她的个人生活进一步暴露。Hanh继续出庭,等待第九次刑期。她入狱的次数之多,以至于被告在被人民检察院代表询问时,都记不清她出庭了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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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氏行在庭审中。摄影:Tran Vu |
阮氏杏(Nguyen Thi Hanh)出生于清章县(Thanh Chuong)。长大后,杏前往荣市(Vinh)打工。她和丈夫孩子住在边水坊(Ben Thuy)。杏靠自由职业谋生,在市场上卖水果只是她“两指”职业的薄薄一层“遮羞布”。杏偷来的钱财都用于个人开销。讽刺的是,根据杏的“供词”,虽然她偷了东西,但她也立下了自己的“原则”,不偷亲戚或熟人的东西(!)。有时,当家乡的“生意”不景气时,杏就会流落到河静省和广治省去打工。
多次进出监狱的Hanh依然故我。这一次,他从Nghi Thach乡(Nghi Loc)Son市场的一个鱼贩那里偷走了钱财。
根据侦查机关的文件,2019年7月25日上午,Hanh租了一辆摩的从家到Son市场买鱼,但目的是偷窃。到达市场后,Hanh去了Nguyen Thi Hoa女士的鱼摊,准备买三条鱼。在Nguyen Thi Hoa女士准备鱼的时候,Hanh把手伸进篮子里,拿走了一个装有560多万越南盾的皮夹和一部总价值近700万越南盾的手机。Hanh将上述赃物藏在衬衫里,然后迅速离开。
随后,阮氏杏花查看了储物篮,发现自己的财物不见了,于是追赶上去,并叫人帮忙追她。此时,宜石乡警队及时赶到,逮捕了阮氏杏花,并没收了所有财物。2019年10月,宜禄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财物罪判处阮氏杏花三年有期徒刑。阮氏杏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减刑。
在最近由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中,被告人不停地哭泣,诉说着自己的艰辛。Hanh继续表示,由于自身处境艰难,加上丈夫身患癌症,她不得不冒这样的风险。
这位白发女子说,她知道偷窃是错误且可耻的,也知道年纪大了犯这种罪会被所有人嘲笑,但因为:“我太可怜了。我这个年纪,应该享受丈夫和儿女的幸福,但我却无法拥有这些。现在,如果我长期坐牢,就没人照顾我生病的丈夫了。” 汉哭着告诉法庭。
然而,参与诉讼的检察官表示:“被告人并未真心悔改。被告人多次被义安省、河静省和广治省人民法院提审,但被告人仍然重复犯下的错误,这是对法律的蔑视。许多人的处境比被告人更加艰难,但他们仍然选择通过诚实劳动谋生。”因此,一审法院认为量刑合理。
当天出席庭审的是被告的儿子。这位年轻人坐在法庭上,听着母亲的证词,却只能低着头。有时,他的儿子会悲伤地走进法庭。母亲因偷窃而“出名”,这让他的两个孩子在朋友面前总是感到羞愧。
合议庭裁定,被告人的盗窃行为应予严厉惩处。在本次庭审中,被告人列举了上述部分理由,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考虑减刑。因此,法院裁定维持原判,以盗窃财物罪判处被告人阮氏杏有期徒刑三年。
上诉失败后,Hanh接受了判决,停止了哭泣。在被押送回家之前,Hanh转身对儿子说了几句话。“她的整个青春”都在监狱里度过,又在监狱里被释放,这一次,这位已成为祖母的女人,能否终结自己无尽错误带来的恶果,最终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