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胜书记要求解除霍孟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的职务。
为了允许生产设施在居民区运营,当人们向胡志明市委书记投诉并接受质询时,Hoc Mon 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TN-MT) 部长 Tran Quang Duy 提交了一份报告,据 Thang 书记称,这份报告“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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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向霍蒙县领导和市各部门、机构领导询问霍蒙县的诸多问题 - 图片:顺胜 |
“这样的干部必须尽快离开这个系统,因为他们不把自己放在人民的位置,不配保护该县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市委书记丁罗胜在 5 月 19 日下午的工作会议上对霍门县领导如此说道。
如果你不是公民,就离开这个系统!
Thang 先生要求 Hoc Mon 县领导立即撤掉该县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部长的职务。
导致提出这一请求的事件与新明有限公司有关,该公司专门从事位于春泰山公社第 2 小组的钢铁生产,其经营地点位于一处居民区内。
5月14日选民大会上,选民们提出投诉后,市委书记前来视察,并要求霍克蒙县汇报。然而,霍克蒙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的长达4页的报告,却未能让市委书记满意。
他又问:“我只问你一个问题:按照规划,这家公司允许设在那里吗?”
霍克蒙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陈光维解释说:“尊敬的部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经多次检查该设施,粉尘水平在允许范围内。已经出具了监测报告,并且已将其列入搬迁名单。”
汤先生立即说道:“我问你,如果工厂本身不具备生存条件,你拿什么衡量?根本没有衡量的理由!你说它不具备生存条件,却还要多次决定停工停产、罚款?”
“你们的报告太不体谅人民了。报告的最后四页毫无用处。这种官员应该尽快离开这个体制。你们根本不站在人民的立场上。”
同盛垃圾填埋场将在两年内停止运营。
市委书记丁罗胜继续谈及同城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试点处理问题,他对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给市委书记的报告表示不满。丁罗胜认为,这份报告没有触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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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克蒙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 Tran Quang Duy 回答了 Thang 书记的提问 - 图片:Thuan Thang |
“垃圾填埋场根本不具备存在条件,它漏水、污染,但你们却一直在报道这些无稽之谈。你们一直在争论一些本身就不合法的事情。这份报告非常麻木不仁,问的是一套,答的又是另一套,”唐先生说。
据丁罗胜书记说,他只问同城垃圾填埋场是否应该存在,以及其存在是否会对人民造成危害。不要向他汇报法律依据。
“这算什么试点?试点需要时间。2013年以来,这算什么试点?垃圾填埋场没有按照规划选址,政府错了,为什么老百姓要受苦?”
他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根据规划明确何时建设新的垃圾处理场。在等待处理期间,搬迁工作必须确保居民的卫生和健康状况。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任阮全胜承诺将作具体报告。目前,废物处理厂项目已经存在,但仍在处理过程中。
“我给你们不超过两年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丁罗胜书记给出了最后期限。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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