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胜书记要求解除霍孟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职务。
为了允许生产设施在居民区运营,当人们向胡志明市委书记投诉并接受质询时,Hoc Mon 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TN-MT)部长 Tran Quang Duy 提交了一份报告,据 Thang 书记称,这份报告“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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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就霍门县的诸多问题向霍门县领导和市各部门、机构领导进行了询问。 - 图片:Thuan Thang |
“这样的官员应该早点离开体制,因为他们没有把自己放在人民的位置上,不配保护该县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市委书记丁罗胜在 5 月 19 日下午与霍门县领导召开工作会议上说道。
如果你不是公民,就离开这个系统!
Thang 先生要求 Hoc Mon 县领导人立即撤掉该县自然资源和环境部负责人。
导致提出这一请求的事件与新明有限公司有关,该公司专门从事位于春泰山公社第 2 小组的钢铁生产,其经营场所位于居民区内。
5月14日选民大会上,选民们抱怨不已,市委书记前来视察,并要求霍克蒙县汇报。然而,霍克蒙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的长达4页的报告,却无法让市委书记满意。
他又问:“我只问你一个问题,按照规划,这家公司可以落户在那里吗?”
霍克蒙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陈光维解释说:“尊敬的书记!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经多次检查,该设施的粉尘水平在允许范围内,并且已经出具了监测报告,并且已将其列入搬迁名单。”
汤先生立即说道:“我问你,如果工厂本身不具备生存条件,你拿什么衡量?根本没有衡量的理由!你说它不具备生存条件,还决定停业、罚款,你到底要罚多少?”
“你们的报告太不体谅人民了,报告最后四页根本没用。这种官员应该赶紧下台,不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
同盛垃圾填埋场将在两年内停止运营
市委书记丁罗胜(Dinh La Thang)继续提及同城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试点处理问题,他对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给市委书记的报告表示不满。丁罗胜认为,该报告没有触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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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克蒙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 Tran Quang Duy 回答了 Thang 书记的提问 - 图片:Thuan Thang |
“这个垃圾填埋场根本不具备存在条件,它漏水,造成污染,但你们却一直在报道这些无稽之谈。你们一直在争论一些本身就不合法的事情。这份报告非常麻木不仁,问的是一套,答的又是另一套,”唐先生说。
据丁罗胜书记说,他只问同城垃圾填埋场应不应该存在,以及其存在是否会对民众造成危害。不要向他汇报法律依据。
“什么试点?试点需要时间。从2013年就一直在试点什么?垃圾填埋场的位置不符合规划,政府错了,为什么老百姓要受苦?”
他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明确说明新的垃圾处理场何时按照规划建设。在等待处理期间,搬迁工作必须确保居民的卫生和健康状况。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任阮全胜承诺将作具体报告。目前,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条件,但仍在办理相关手续。
“我给你们不超过两年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丁罗胜书记给出了最后期限。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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