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胜书记要求解除霍孟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的职务。

May 20, 2016 17:10

为了允许生产设施在居民区运营,当人们向胡志明市委书记投诉并接受质询时,Hoc Mon 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TN-MT) 部长 Tran Quang Duy 提交了一份报告,据 Thang 书记称,这份报告“不敏感”。

Bí thư thành ủy TP.HCM truy vấn lãnh đạo huyện Hóc Môn và lãnh đạo các ban sở của thành phố về nhiều vấn đề của huyện Hóc Môn - Ảnh: Thuận Thắng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向霍蒙县领导和市各部门、机构领导询问霍蒙县的诸多问题 - 图片:顺胜

“这样的干部必须尽快离开这个系统,因为他们不把自己放在人民的位置,不配保护该县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市委书记丁罗胜在 5 月 19 日下午的工作会议上对霍门县领导如此说道。

如果你不是公民,就离开这个系统!

Thang 先生要求 Hoc Mon 县领导立即撤掉该县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部长的职务。

导致提出这一请求的事件与新明有限公司有关,该公司专门从事位于春泰山公社第 2 小组的钢铁生产,其经营地点位于一处居民区内。

5月14日选民大会上,选民们提出投诉后,市委书记前来视察,并要求霍克蒙县汇报。然而,霍克蒙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的长达4页的报告,却未能让市委书记满意。

他又问:“我只问你一个问题:按照规划,这家公司允许设在那里吗?”

霍克蒙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陈光维解释说:“尊敬的部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经多次检查该设施,粉尘水平在允许范围内。已经出具了监测报告,并且已将其列入搬迁名单。”

汤先生立即说道:“我问你,如果工厂本身不具备生存条件,你拿什么衡量?根本没有衡量的理由!你说它不具备生存条件,却还要多次决定停工停产、罚款?”

“你们的报告太不体谅人民了。报告的最后四页毫无用处。这种官员应该尽快离开这个体制。你们根本不站在人民的立场上。”

同盛垃圾填埋场将在两年内停止运营。

市委书记丁罗胜继续谈及同城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试点处理问题,他对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给市委书记的报告表示不满。丁罗胜认为,这份报告没有触及要点。

Trưởng Phòng TN-MT huyện Hóc Môn Trần Quang Duy trả lời chất vấn của Bí thư Thăng - Ảnh: Thuận Thắng
霍克蒙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 Tran Quang Duy 回答了 Thang 书记的提问 - 图片:Thuan Thang

“垃圾填埋场根本不具备存在条件,它漏水、污染,但你们却一直在报道这些无稽之谈。你们一直在争论一些本身就不合法的事情。这份报告非常麻木不仁,问的是一套,答的又是另一套,”唐先生说。

据丁罗胜书记说,他只问同城垃圾填埋场是否应该存在,以及其存在是否会对人民造成危害。不要向他汇报法律依据。

“这算什么试点?试点需要时间。2013年以来,这算什么试点?垃圾填埋场没有按照规划选址,政府错了,为什么老百姓要受苦?”

他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根据规划明确何时建设新的垃圾处理场。在等待处理期间,搬迁工作必须确保居民的卫生和健康状况。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任阮全胜承诺将作具体报告。目前,废物处理厂项目已经存在,但仍在处理过程中。

“我给你们不超过两年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丁罗胜书记给出了最后期限。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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