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义安省委书记批评地方和单位未严格落实贫困人口住房支持

德勇 DNUM_BFZABZCACF 09:36

义安省刚刚发布官方公报,指示继续实施动员和支持为穷人建造和修缮房屋的计划。

向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各机关、部门、行业、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省级政治社会组织和区、市、镇党委发出正式批示。

据此,2024年12月13日,乂安省贫困人口和住房困难群众住房新建、修缮动员和支持工作指导委员会(简称省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并颁发了2024年12月18日第04-TB/BCĐ号结论通知,其中,相关机关、单位、地方审查并商定了需要实施的住房数量,包括新建、修缮所有方案,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省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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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内容的落实还未达到要求。

具体而言:有7个地方(包括归合县、归州县、英山县、安城县、杜良县、义丹县、黄梅县)态度不坚决,没有按规定认真报告。

有13个地方(包括演州县、兴原县、奇山县、南丹县、宜禄县、桂风县、琼琉县、新奇县、清章县、祥阳县、昆强县、荣市和太化市)已报告但尚未得到审查为有功人员新建或修缮住房必要性的结果。

许多省级部门和分支机构尚未按规定时向省指导委员会报告其承担的支持贫困户住房建设和修缮工作的成效和进展情况;

负责对落实两大国家目标计划住房保障和革命有功人员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建议的劳动荣军社会厅、建设厅、省民族委员会,没有重视督促和上报数据;

省指导委员会(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办公室没有积极主动地协调和督促落实,......

省委书记、省指导委员会主任评论说:

批评上述单位、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没有严格执行省指导委员会的指示。

为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全省动员和支持贫困人口、住房困难人员和有功人员住房建设和修缮工作计划的目标,要求有关单位和地方严格落实以下内容:

-省人民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对计划实施结果负全部责任;省人民委员会领导指示省各机关、行业、部门认真落实政府总理2024年11月22日第21/2024/QD-TTg号决定关于对有革命功绩人员、烈士亲属住房新建、改建、修缮扶持规模及2023年至2025年期间中央预算拨付扶持资金比例、地方预算拨付配套扶持资金比例等决定、政府总理2024年11月9日第42/CT-TTg号指示关于加快落实全国临时住房和危房工作、省党委常委会2024年11月19日第3091-CV/TU号批示关于落实政府总理2024年11月18日第117/CD-TTg号批示和结论通知书等文件内容。省指导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第 04-TB/BCĐ 号:

- 关于2024年节省5%经常预算支出、2025年拨付职业资本用于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的指导意见。

- 汇总包括两个国家目标计划(少数民族和山区可持续扶贫与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革命有功人员住房建设援助计划在内的贫困人口和处境困难人员住房建设和维修需求资料,于2025年1月18日前提交省指导委员会(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办公室。

——责成省劳动荣军与社会厅牵头,配合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每日更新清理临时住房和危房的实施结果,并按规定每周五向中央政府报告。

各区、市、镇指导委员会:

- 抓紧研究并上报贫困户、困难群众、有功人员住房建设和维修需求的最终数据,并根据省指导委员会2024年12月18日第04-TB/BCĐ号结论通知的要求,于2025年1月18日前汇报落实情况,并全权负责本地区贫困户、有功人员住房建设和维修需求数据的落实。2025年1月18日后,地方负责落实新增住房数量。

最迟每周四通过省指导委员会(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办公室向省指导委员会汇报拆除临时房屋和危房的实施结果。

省指导委员会(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办公室:

负责汇总社会化住房保障实施效果数据,就现有社会化资金来源向地方的分配提供建议。

2025年1月18日前提出修改补充省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完善省指导委员会工作组的建议。

与赞助者协调,审阅2025年已登记的资金来源及执行能力专项报告,及时寻找平衡资源的解决方案。

指导制定动员和支持贫困人口、住房困难人员和有功人员住房建设和修缮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方案,继续积极配合各机关单位,定期督促、检查、报告执行进展情况。

省督导委员会各督导单位要继续发扬责任意识,紧跟督促、指导督办单位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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