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补个人数据安全的“漏洞”
(Baonghean.vn)——自2023年7月1日起,政府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第13/2023/ND-CP号法令正式生效。这是预防和制止日益严重的信息和个人数据泄露以及网络欺诈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
个人信息泄露惹麻烦
近期,多位Facebook和Zalo用户账号被劫持,随后受害人利用被劫持者的账号和个人信息,向多名熟人发送短信,要求借钱、挪用财物,造成诸多后果。更为危险的是,诈骗分子会冒充国家机关、部门(警察、检察院……)给受害人打电话,告知其涉案或涉案专项,警方正在调查核实,已收到人民检察院的逮捕令……;要求受害人申报资产、现金及银行账户存款金额。

随后,受试者对受害者使用威胁性言语,要求受害者转账或读取OTP码,以便在验证和调查的“掩护”下将钱转入自己的账户。尽管许多受害者并没有做错任何事,但受试者的威胁和催促导致他们焦虑不安,缺乏足够的警惕性来识别诈骗行为。
类似情况的学生NTTTr.居住在荣市义富乡,是胡志明市一所大学的学生。2023年初,Tr.接到一个自称是警察的电话,正在调查一起非法洗钱案件。电话中还提到,Tr.在困难时期曾出售他人信息以牟利。该嫌疑人还通过Zalo向Tr.发送了一张伪造的行业卡,并要求Tr.暂时将钱转入他提供的账户,以协助调查。
据该学生称,在核实Tr.无犯罪记录后,会将钱退还。为了增强学生的信任,该学生还向Tr.发送了一份检察院批准临时拘留令的决定书(伪造的),其中记录了Tr.的姓名、出生年份、身份证号码以及在荣市的住址。

惊慌失措的Tr.给嫌疑人转了500万越南盾。之后,冒充警察的人继续要求Tr.转更多钱。由于钱已经用完了,Tr.打电话给母亲,让她“今天晚上转2000万越南盾给我,我会转回来”。在新闻机构工作的HTL女士看到孩子一脸惊慌和担忧,便询问原因,这才发现孩子被骗了。
同样,3月3日,LTH女士(53岁,居住在越南演州县演安乡)接到一名自称是义安省警察局经济犯罪侦查队队长的电话。此人告知H女士,她在一家银行存了一大笔钱,而这家银行的信息已被泄露,如果不及时保密,她将损失这笔钱。此人要求H女士提供个人信息,并将10亿越南盾转入杜文琼名下在另一家银行的账户,以“保密”为由。
H女士信以为真,立即前往银行营业厅,从存折中提取了10亿越南盾,并将款项转入了她提供的账号。转账后,H女士联系了自称是警察的人,但电话一直打不通。H女士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向有关部门报案。
警方接获消息后,立即要求H女士存款及转账的银行营业厅暂停上述转账交易。所幸,上述款项已被银行及时冻结并退还给受害人。尽管当局不断发出建议和警告,但类似案件的受骗情况仍然时有发生。

近日,2023年7月3日,刑警局(省警察局)接到某银行支行报警,称有一伙人利用高科技手段侵占巨额财产。
经过一段时间的同步专业侦查,刑警局确认犯罪嫌疑人为阮世俊(Nguyen The Tuan,1989年出生)和武忠辉(Vo Trong Huy,1988年出生),两人均居住在河静省。刑警局逮捕了阮世俊和武忠辉。同时,警方紧急搜查了两人的住所。搜查过程中,警方缴获了多张伪造的身份证、银行卡、4G网络卡以及记录银行账户和密码信息的文件……
警方查明:2023年5月至7月,阮世俊和武重辉使用假身份证前往义安、河静、清化等省份的银行,开设虚假银行账户。随后,他们将登录密码、一次性密码等信息以100万至150万越南盾的价格出售给名为“HN”的Telegram账户。阮世俊和武重辉利用这种方法和伎俩成功进行了多笔交易,牟取巨额资金。
账户名为“HN”的犯罪嫌疑人从其“同伙”处购买了虚假账户后,使用各种手段侵入银行账户,盗取了近 20 亿越南盾。

刑警部门代表评估,这起案件表明这是一种新的犯罪手段和伎俩,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电信服务等客户信息安全漏洞实施犯罪。
据有关部门统计,自2023年初至今,该省已发生17起网络诈骗案件,涉案人员26人,损失金额达50亿至70亿越南盾。除了诈骗电话外,许多人还对打电话提供服务、骚扰、广告等行为感到不满……
家住南丹县忠福强乡2村的陈氏丽女士说:“很多时候,我正忙着堵车或午睡,突然有人打电话过来,说要买东西、买服务、买房子,还自称是电视台招商引资,还说要双向屏蔽订阅……这让我很烦。有时候我告诉自己不要接这个陌生号码,但因为我在做生意,又怕是客户的号码,就不得不接。”
现实中,很多人都遇到过像乐女士这样的骚扰电话,但却无能为力,只能关掉或者拉黑号码。
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面对网络空间个人信息泄露和丢失的普遍现象,越南政府于2023年4月17日颁布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第13/2023/ND-CP号法令。该法令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对于防止个人信息侵犯行为,影响个人和组织的权利和利益,加强机构、组织和个人,首先是数据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方面的责任,具有十分必要的。

第13号法令第8条规定禁止的行为包括: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以创建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和数据;处理个人信息以创建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数据;妨碍主管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活动;利用个人信息保护活动违反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第13号法令规定:“提供营销服务和介绍广告产品的组织和个人,只有在获得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通过其业务活动收集的客户个人数据来提供营销服务和介绍广告产品。为提供营销服务和介绍广告产品而处理客户个人数据,必须经客户同意,且客户应明确了解产品介绍的内容、方法、形式和频率。提供营销服务和介绍广告产品的组织和个人有责任证明其对被介绍产品客户的个人数据的使用符合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
除第13号法令外,总理还颁布了第964号决定,批准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该战略旨在积极应对2025年前网络空间挑战,并展望2030年;第1907号决定,批准了“2021-2025年信息安全宣传、提高认识和知识普及”项目。为落实总理的各项决定,信息通信部于2023年6月26日颁布了第2416号公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诈骗识别和预防行动月”活动,活动将持续至2023年7月20日。

文件指出:“近年来,信息泄露、个人数据泄露和网络诈骗事件增多。信息不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用户意识的缺失。因此,宣传普及,让每个人都掌握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是构建安全网络空间的关键因素。”
在此基础上,2023年6月28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5188号文件,指示省级各部门、行业和工会;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积极参加信息传媒部发起的“宣传、识别和防止网络诈骗行动月”,旨在提高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学生、民众、机关、组织和企业的意识和技能,确保网络空间安全,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发展可持续的数字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
此前,义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17号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高科技犯罪措施的指示。指示要求省、县、市、镇各级部门、分支机构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并警告民众警惕犯罪活动的方法和伎俩,使官员和民众了解并提高警惕。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在连接和访问网络空间时的安全性。

但除了参与警示宣传工作外,还要完善足以震慑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制裁体系,严厉处理交换、交易、披露和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
每个公民都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如CCCD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时要慎重考虑,限制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信息,避免信息被泄露或泄漏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