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规定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的干部的职务等级标准。
越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陈锦秀代表政治局签署并颁发了关于越共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管理的干部任职标准和各级领导、管理干部任职标准框架的第365号规定。
除保证总体标准外,总书记、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秘书处常务秘书等职位还必须满足具体职位标准。

标题秘书长,人员必须完全达到政治局、书记处成员的一般标准。
同时,担任这一职务的干部要在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全党和人民中树立模范榜样,具有崇高的威信;要成为领导核心、团结中心,凝聚和发挥全政治体系、全党、全民和时代的力量,胜利完成建国和卫国两大战略任务,实现新革命时期“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成为全党道德和智慧的集中体现。
担任总书记的另一个要求是具有敏锐的政治思维。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外交、党的建设、治国理政等领域拥有深厚、广泛、全面的知识……
总书记必须是一个有政治胆识、有思想敏锐、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有决断力的人,具有研究透彻、总结实践、发展理论、引领战略的能力,面对关系党、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复杂难题,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
这一职务的选拔标准还有,要有领导和管理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能力;要有领导和建设战略层级干部队伍特别是接班人和骨干干部的能 力。
担任该职务的人员应具有担任省、直辖市党委书记、中央各部委、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的经历,并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参加过一届及以上政治局会议。
特殊情况由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
和总统除应具备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的一般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威信高,是中央、政治局、全党和人民的团结中心。
担任该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卓越的综合素质,精通各方面工作,特别是在内政、外交、安全、国防等领域;对司法工作有深厚的造诣;是海内外社会力量和民族群体的团结中心;能够按照所赋予的职责、任务和权限,果断地进行领导和管理。
担任该职务的另一个重要标准是具有担任过省、市委书记或中央部委、机关单位负责人的经验,并且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参加过一届或一届以上的政治局委员。
特殊情况由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
和总理必须全面达到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的一般标准,同时还要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具有较高的威望,是中央、政治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团结中心。
政府总理应具备全面、卓越的才能,尤其擅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战略;思维敏捷、干劲十足、果断果断;能够及时解决行政领域棘手复杂问题;对国家行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世界经济、政治和国际一体化进程有深入、广泛的了解。
担任该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组织、管理、指挥和运行国家行政机关和政治系统的全面能力;能够具体化和有效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和外交事务的法律。
获得政府总理头衔的另一个条件是,应具备担任省、市委书记或中央各部委、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经验,并出色地完成工作;应具有一届或一届以上政治局委员的经验。特殊情况由党中央委员会决定。
和国会主席必须全面保证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委员的总体水平。同时,国会主席必须具有崇高的威望,成为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全党、国会和人民的团结中心。根据赋予的职责、任务和权限,果断地领导和管理工作。
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全面、卓越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战略,指导党的路线、政策和立法决议的制度化,监督法律的执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确保民主、公正、公开、透明,代表各阶层人民的意志和愿望,确保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国会主席必须精通越南法律体系、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能够高质量、高效地管理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担任该职务需具备担任省、市委书记或中央各部委、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经验和良好业绩,并担任一届或一届以上政治局委员。特殊情况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和常设秘书处要全面达到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的一般标准。
常务书记处也要有崇高的威信,成为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全党的团结中心。
担任该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敏锐的政治思维。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外交等领域有广泛的了解和理解,在党的建设、政治体系建设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具有政治敏感性,在管理方面果断,能够协调有效地协调党中央委员会、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咨询和支持机构的活动。
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的其他重要条件包括:具有担任省、市委书记、中央各部委、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经历,并出色地完成工作;担任政治局委员满一届或一届以上。特殊情况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365号条例还规定了以下职务的任职标准: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中央党办主任、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国家副主席、国会副主席、政府副总理。
此外,还有中央党政机关职务;国会职务;政府机关、国家主席办公室职务;司法机关职务;越南祖国阵线和中央政治社会组织职务;中央政府直属党委职务(不包括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央公安党委);省、市级机关职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