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和儿媳“联手”买卖儿童
(Baonghean.vn)——梁氏心(Luong Thi Tam)将两名儿童从越南带到中国。心的岳父随后将两名受害者卖给两名当地男子结婚。
12月16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梁氏心(1988年出生),居住于奇山县邱鎏乡,涉嫌“买卖儿童”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案卷,2012年4月左右,梁氏心(Luong Thi Tam)在中国时,接到越南丈夫罗文渊(Lo Van Uyen)的电话,询问是否愿意带女性来中国结婚。心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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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氏谭。照片:陈武 |
大约一个月后,Uyen告诉Tam,她找到了两个女孩,并要求Tam回国接她们。为了避免被发现,Tam同意Uyen在荣市收留她们。
在荣市汽车站,谭和阮接上了罗文秋(Lo Van Cho,住在奇山县,是罗文秋的熟人)带来的切氏丽(Cut Thi L.,1997年生)和罗氏玛(Lo Thi M.,1998年生)。谭和秋把两个山里女孩带到了芒街市。之后,秋回来了,谭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女孩越过边境前往中国。
随后,Tam 的中国岳父将 M. 和 L. 分别以 2.1 亿越南盾和约 2.45 亿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两名中国男子。
Tam的公公给了她6万越南盾(相当于2.1亿越南盾)和一部手机。Tam说,她给远在越南的丈夫Uyen汇了1.05亿越南盾。
受害者M于2013年逃回越南,L于2018年11月要求丈夫回越南探亲。
2022年5月10日,M.和L.得知Tam即将返回越南后,向警方报案。调查机构查明,出售时,Cut Thi M.年仅14岁1个月20天,Cut Thi L.年仅14岁9个月27天。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称自己唯一的职责就是运送受害者,而贩卖受害者的责任则由他在中国的岳父承担。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违反法律,践踏人类尊严,剥夺了被害人的青春。但同时,也应考虑被告人诚实认罪、悔罪表现、少数民族血统、被害人请求减刑等减轻处罚情节。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审判小组判处梁氏心有期徒刑7年。犯罪嫌疑人罗文渊现已去世。至于罗文周本人,目前其不在现场,侦查机关将继续追查,待查明情况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