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选择义安省作为基层维护安全秩序力量启动仪式的举办地。
公安部选择义安省作为12个省和直辖市之一,举办基层治安维护力量启动仪式。

仪式将于7月1日上午在荣市胡志明广场举行,当天是《维护基层安全秩序力量法》生效的日子,公安部领导和各省领导将出席仪式。
此前,2023年11月28日,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基层维护安全秩序力量法》,该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各机关、组织对维护基层安全秩序力量的地位、职能、任务、组织原则、活动方式、工作关系、力量建设、保障工作条件和职责。
据此,基层保卫治安力量是一支群众性力量,以村、居委会为核心,支持乡镇公安机关,协助同级人民委员会保卫治安,开展“全民保卫国家安全”运动。
根据法律规定,该部队的任务是支持安全和秩序的理解;支持“全民维护国家安全”运动的建设;支持防火、灭火和救援;支持社会治安的行政管理;支持对设施内违法人员的动员和教育;支持巡逻,确保安全、秩序和交通安全;在动员时执行安全和秩序保护任务。
在义安省,省人民议会于2024年6月7日颁发第6号决议,规定了该省安全秩序保卫队的成立标准、人数、支持和补偿标准、制度和政策。
每个村、村组、街、公社设立治安保卫队,设队长1人(兼任村、村组、街、公社副队长),每月补助200万越南盾;副队长1人,每月补助120万越南盾;队员每月补助110万越南盾。
从数量上看,村、村组、350户以下的村组和500户以下的街道,每个小组设3名成员。
村、街、村、寨户数高于上级的,按照每增加三分之一户数增加1名治安保卫队队员的原则,但每个治安保卫队队员不得超过5人。
据此,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6月28日颁发第18/2024号决定,规定乂安省治安保卫队的数量;治安保卫队队员人数。
因此,全省各村、村组、街道、乡治安保卫队基本都设有3名成员;但荣市、黄梅镇部分坊、乡的29个街道、村组、以及琼吕、义禄、演州、安城等县的部分乡由于人口较多,每个队设有4至5名成员。
根据政府总理2024年2月14日第176/QĐ-TTg号决定,颁布了《关于维护基层安全秩序力量法实施计划》,公安部已指示地方公安机关指导地方党委、政府从物质设施、法律依据、力量选拔等方面准备好一切条件,于2024年7月1日同时举行启动仪式。
公安部选定12个地方作为仪式举办地,包括:老街省、山罗省、海阳省、乂安省、广南省、多乐省、庆和省、平阳省、胡志明市、巴地头顿省、芹苴市、金瓯省。
除选定为启动仪式地点的12个地方外,全国其余所有地方也均已完成建设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计划,将于7月1日同一天组织启动仪式。
公安部还调集资源支持当地警方依法明确任务,同时指导当地警方组织一场庄严、高质量的启动仪式,确保不铺张浪费。
根据《方案》,全国63个省、直辖市同步举行基层治安维护力量启动仪式,每个省、直辖市选择1个地级以上区域组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