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汽车缺少灭火器不罚款
1月13日,公安部消防警察局(C66)副局长段友胜上校在谈及根据2016年1月6日起生效的第57/2015/TT-BCA号通知关于4座以上汽车必须配备灭火器的规定问题时表示,该法律文件生效后,将可以进行处罚,但目前有关部门只是检查和提醒车主。
![]() |
消防、灭火和救援警察部队在 Phap Van-Cau Gie 高速公路上进行检查并提醒司机配备灭火器。 |
C66正在继续考虑各种因素,以便在最适当的时候根据57号文对违反灭火器设备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在历次检查中,司机们都非常配合停车检查防火防爆设备。许多司机对设备有较好的认知,并有意识地保护自身财产和车内人员的安全。然而,仍有许多人对相关规定缺乏了解和掌握。
因此,C66正在指示地方加大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法规,同时调查车主购买消防设备的情况。
为方便民众在车内安装灭火器,C66正在完善详细的安装及使用方法,并广泛发放给车主、相关机构及企业参考。
段友胜上校补充道,第57/2015/TT-BCA号通知旨在实施和明确《消防法》和《道路交通法》,主要目的是保障车辆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确保车辆和人民财产的安全。
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市场对技术装备和手段的供给能力,研究决定出台《通知》的时机,确保数量、质量、品种……
段友胜上校建议人们购买带有检验印章的设备和灭火器,以确保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此外,人们还需要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掌握处理火灾爆炸和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今后,管理机构需要加强对消防器材相关企业和服务的检查和监督。
据Vietnamplus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