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依法对绿树公司董事长及多名同伙提起公诉
河内绿色公园树木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多人刚刚被公安部侦查警察局起诉并暂时拘留,以调查项目中抬高树木价格的行为。
公安部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苏安佐中将8月1日下午表示,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刚刚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浪费、流失”一案作出起诉决定。
案件发生在河内市建设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委员会、河内市绿色公园树木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走私”发生在广宁省芒街市。
公安部侦查警察机关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及证据,对6起案件作出起诉决定、搜查令,并对6起案件的嫌疑人处以拘役6个月以下的行政拘留。
河内市绿化公园树木有限公司总经理阮春幸、河内市绿化公园树木有限公司绿树观赏植物企业经理杜光进、河内市建设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委员会财务会计部副部长杜克图英;
越南评估与金融服务股份公司原评估师阮氏玉林、和乐绿色有限公司兼人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阮俊义、和乐绿色有限公司兼人民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师乔氏水。
![]() |
被告(从左至右):Nguyen Xu Hanh;杜广田; Do Khac Tu Anh;阮氏玉林;阮俊义;乔氏水;黄廷文. |
六人均因违反2015年《刑法》(2017年修正)第219条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规定,造成浪费、流失而被提起公诉。
与此案相关的是,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已作出决定,以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第188条“走私罪”对黄英公司董事长黄廷文提起公诉并逮捕。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8月1日,公安部侦查警察署按规定执行上述决定、命令。
公安部侦查警察局查明,在河内市实施植树、换树、补充和养护树木计划期间,建设部城市技术基础设施维护委员会、河内绿化公园树木有限公司、越南估价与金融服务股份公司等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哄抬树木价值,将估价文件合法化,作为违法结算的依据,对国有资产造成严重损害。
初步查明,在执行2016年12月31日第1343/HD-BDT号合同和2017年12月31日第1090/HD-BDT号合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委员会与河内市绿色公园树木单一成员有限公司之间的15份合同中)期间,有关方面抬高了某些树种(主要是椰枣树和小叶杏树,合同涉及的树种超过17种)的价格,造成国家资产损失约300亿越南盾。
此外,还确定了多种新作物来替代和补充从中国走私的作物。
目前,公安部侦缉警察署正继续侦查,扩大案件范围,并依法采取措施,追缴赃款,归还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