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不再设6个总部。

光伏 August 8, 2018 06:20

根据第01/ND-CP号法令规定,公安部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该部不再设有总司级组织。

公安部组织建设按照“精部、强省、综区、基层”的方向,集中统一、专业化建设,并以此为基础调整编制力量,精简编制;重点投入直接参战单位,重点在基层。

此前,公安部设有6个总局:安全总局(总局一)、警务总局(总局二)、政治总局(总局三)、后勤技术总局(总局四)、情报总局(总局五)、刑事执法和司法支援总局(总局八)。根据01号令,公安部的组织架构不再设总局,而是精简为部属下的各司级单位。

人民公安部队(说明图)

根据政府第1号令,公安部直属机关包括公安部参谋部、政治部、后勤部、监察部、战略研究机构和专业单位。

具体包括:公安部办公厅、外事司、立法和司法行政改革司、公安部战略科学和历史司、维护国家安全人民运动建设司、干部组织司、培训司、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司、公安通信司、财政规划司、监察局、移民管理局、侦查安全司、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预防司、侦查警察署办公厅、社会治安侦查警察司、经济腐败和走私侦查警察司、毒品侦查警察司、社会治安行政警察司、消防救援司、交通警察司、刑事科学研究所、监狱、义务教育机构、工读学校侦查司、社区羁押和执行刑罚警察管理局、警卫指挥部、机动警务指挥部、信息技术司、卫生部;公安部后勤部等多个司局和多个专业单位。

还有其他专业单位,如安全、情报、警察部队;学校、学院、医院……

近期,全国20个省市成立了消防警察部队(消防大队),相当于地方公安部队。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根据公安部的建议,这些大队将回归省、市公安局体制。为此,公安部将20个消防警察总队并入省、市公安局。

调整后,全区共压减室级单位500余个、队级单位近千个。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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