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解释增设6个最高军衔为上将的职位建议

阮宪 DNUM_BAZACZCACD 08:59

公安部正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增设6个军衔,最高军衔为大中将、少将。

宣布公安部部长关于公安部办公厅主任调任的决定仪式。

公安部立法与行政司法改革局局长范公原少将就公安部的建议向记者回答了记者提问。

光伏少将,请您介绍一下修改、补充《人民公安法》若干条款的草案,有哪些突出的新点?

范公元少将问:第一部《人民公安法》于2005年颁布,并于2014年、2018年进行了修改补充。本次修改补充,起草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拟重点提出以下条款:

一是针对《劳动法》的具体性质和提高退休年龄的规定,修改补充军官、士官、警察工作人员最高服役年龄的规定;相应补充规定,提高警察工作人员最高服役年龄(男增加2岁,女增加5岁);军官、士官年龄增加2岁;女上校军官年龄增加5岁,女中校军官年龄增加3岁;女上将军官年龄仍保持现行60岁。

年龄提升时间按路线图计算:男性每年提升3个月,女性每年提升4个月。军官、士官最高服役年龄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每年提升2年,不按上述路线图计算。最高服役年龄提升时间自2021年起与《劳动法》规定一致,但《修改补充人民公安法》若干条款生效前已退役的,不适用此规定。

第二,修改补充关于对在战斗和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民公安干警提前晋升上将的有关规定,法律责成政府明确对在战斗和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民公安干警提前晋升上将的条件和标准,并以此为基础,提请总统审议决定提前晋升上将,方便实际操作。

三是修改补充人民公安机关职务、职称最高军衔规定,增设人民公安机关将、上校等最高军衔职务,以适应公安部实际和体制安排。

公安部立法与行政司法改革局局长范公原少将就公安部的建议向记者回答了记者提问。

光伏该草案的一大亮点是规定将高级中将的人数增至7人,并增加5个将军衔。先生,起草委员会为什么提出这项建议?

范公元少将:《修改补充人民公安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提出修改补充上将等多项最高军衔规定,具体为:增加1个最高军衔为大中将的军衔、5个最高军衔为少将的军衔。

第一,关于最高军衔为大中将的职位,2018年《人民公安法》规定,6名担任公安部副部长的人员,最高军衔为大中将的职位有6个。

目前,公安部有一名副部长借调到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并已获国会批准出任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但2018年《人民公安法》尚未明确该职务的级别。

因此,为确保人民公安人员军衔规定的一致性,起草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建议补充国会批准的人民公安高级中将担任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的最高军衔规定。

第二,关于最高军衔为少将的职务,落实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公安法》及相关文件,对各级警察机关组织进行了根本性、全面性改革精简(取消了正厅级规定)。其中,部属正厅级单位和相当厅级单位首长,大部分最高军衔为中将、少将,但仍有部分厅级单位首长的最高军衔未被规定为上将,相当职务、职称军衔规定缺乏一致性和统一性。

例如,根据2018年《人民公安法》的规定,人民保安学院院长、人民警察学院院长、人民公安政治学院院长的最高军衔为中将,而人民警察大学校长、人民保安大学校长的最高军衔仅为上校;同时,由于这两所院校均为部属单位,是人民公安部队的两所重点院校,为南部地区培养人才,因此并不适合这两所院校的岗位职责和任务。

或者根据2021年8月19日第30号政治局关于助理和秘书长职位任职标准、条件、任务、权限、任命程序、政策和制度的规定,政治局委员有两名助理,享受与总局长相当的工资、政策和制度。然而,目前政治局委员助理只有一名,公安部长的军衔最高规定为少将……

因此,起草委员会建议根据公安部的实际和体制安排,对人民公安警官等级规定进行修改补充。

光伏:谢谢你!

据越南之音报道
复制链接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公安部解释增设6个最高军衔为上将的职位建议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