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部:EVN须在3月31日前就过渡性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购电价格达成一致

潘庄 DNUM_CEZADZCACD 06:49

工贸部要求越南电力集团(EVN)紧急与风能、太阳能投资者协调,在2023年3月31日前统一电价。

工贸部要求越南国家电力公司(EVN)紧急协调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者,在2023年3月31日前协商并确定电价,以确保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早日投入运营。(图片来源:EVN官网)

工贸部刚刚向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提交了一份关于与过渡性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厂达成电价协议的文件。

3月31日前统一电价

文件称,2023年1月7日,工业和贸易部长签署并发布了第21/QD-BCT号决定,规定了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厂的过渡价格框架。

2023年1月9日,工贸部发布第107/BCT-DTĐL号文件,要求越南电力集团(EVN)与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厂投资者紧急协调、协商并商定发电价格,确保其不超过工贸部发布的发电价格框架。

2023年3月2日,工贸部颁发第1094/BCT-DTĐL号文件,指导EVN依据《电力法》的规定以及过渡期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厂的有关内容,就发电价格进行谈判和商定。

基于上述指示,工贸部要求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紧急协调风能、太阳能发电厂投资者,在2023年3月31日前协商确定电价,确保发电厂早日投入运行,避免资源浪费。

浪费已投入的资源

目前,共有84个可再生能源项目(容量超过4,676兆瓦)的商业运营进度落后于计划。

其中,34个过渡性项目(28个风电项目、6个太阳能项目)已完成建设和测试,总装机容量近2091兆瓦。根据此前决定,这些项目在20年内无法享受固定优惠电价(FIT电价)。

36家风电和太阳能投资者在近期递交给总理的文件中表示,仅已完成建设投资的34个项目,预计总投资额就接近85万亿越南盾,其中超过58万亿越南盾来自银行资本。

3月20日,工贸部、越南国家电力公司与84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投资者举行会议,投资者建议越南国家电力公司以每千瓦时6.2欧分的暂定电价发放电力,并允许项目完成投资建设、验收、发电并登记发电量。

根据越南工贸部关于规范过渡期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厂价格框架的第21号决定,过渡期太阳能发电项目的电价上限为每千瓦时1,185-1,508越南盾,风能发电项目的电价上限为每千瓦时1,587-1,816越南盾,具体价格取决于发电类型。

据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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