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运输价值 70 亿越南盾的海洛因被判处死刑
Tuan 获得了 1.2 亿越南盾的工资,并与 Quan 租了一辆汽车,将 47 块海洛因饼从山罗运送到河内。
6 月 13 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 Ta Anh Tuan(41 岁,山罗县人)和 Nguyen Hong Quan(36 岁,美德县人)因涉嫌非法贩毒。
Quan 和 Tuan 在一审庭审中(从左至右)。 |
Tuan 的证词和文件表明,Tuan受雇于一个名叫 Tho 的人,负责从龙良乡(Van Ho,Son La)的官员被调往河内,年薪1.2亿越南盾。Tuan接受了这份工作,并邀请他的朋友Quan加入。
由于是司机,Quan 和 Tuan 租了一辆四座车来运送货物。2017 年 12 月 4 日,按照 Tho 的指示,Tuan 和 Quan 驾车前往 Hang Voi 坡(Van Ho 市 Loong Luong 乡),领取一袋毒品,其中装有 47 块海洛因饼和一袋合成毒品,共计 16 公斤多,价值近 70 亿越南盾。
第二天一早,当 Tuan 和 Quan 的车抵达巴维区时,他们遭到警方检查并逮捕。
Tuan承认他已经交付了货物,但Tho尚未付款。与此同时,Quan否认与此事有任何关联。他声称自己只是Tuan雇的一名司机。
法院认定,根据证人证言和案件进展,全某和段某运输了47块海洛因饼,因此均判处其死刑。
至于名叫Tho的男子,当局尚未确定他的背景,因此将把他分开,稍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