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运输价值70亿越南盾的海洛因而被判处死刑
Tuan 获得了 1.2 亿越南盾的工资,与 Quan 一起租了一辆车,将 47 块海洛因饼从山罗运到河内。
6月13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41岁的Ta Anh Tuan(山罗县居民)和36岁的Nguyen Hong Quan(美德县居民)提起一审,指控其犯有以下罪行:非法毒品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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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 和 Tuan 在一审中(从左至右)。 |
段的证词和文件表明,段受雇于一个名叫Tho的人,负责从……运送毒品龙良公社(文湖县山罗市)的俊被调往河内,年薪1.2亿越南盾。俊接受了这份工作,并邀请他的朋友权一起加入。
由于他们是司机,Quan和Tuan租了一辆四座车来运送货物。2017年12月4日,他们按照Tho的指示,Tuan 和 Quan 开车前往 Hang Voi 山坡(云湖市龙良乡),接收了一袋装有 47 块海洛因饼和一袋合成毒品的袋子,总重量超过 16 公斤,价值近 70 亿越南盾。
第二天一大早,当 Tuan 和 Quan 的车到达 Ba Vi 区时,他们被警方检查并逮捕。
段承认他已经送货,但托尚未付款。与此同时,权否认参与此事,称他只是段雇佣的司机。
法院认定,证词和案件进展表明,权和段运输了 47 块海洛因,因此两人均被判处死刑。
至于名叫Tho的男子,当局尚未查明其背景,因此将把他隔离,稍后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