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部正式允许在线教学支持和替代面授教学。
教育培训部(MOET)刚刚正式发布了第 09/2021/TT-BGDDT 号通知,规范普通教育机构和继续教育机构的在线教学和学习的管理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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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教学可以辅助并替代面授教学,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插图 |
在线教学的目的是支持或替代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机构的面授教学,帮助教育机构提高教学质量并完善教育项目。这项活动还旨在提升信息通信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能力,促进教育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同时扩大学生的受教育机会,为他们创造随时随地学习的条件。
教育培训部规定,在线教学的原则是:教学内容必须符合通识教育课程(CTGDPT)的水平或要求;确保具备在线教学基础设施的最低条件;教学人员必须满足组织在线教学的要求。开展在线教学活动时,通识教育机构和继续教育机构必须遵守现行的信息安全法规、数据安全法规、个人信息法规和知识产权法规。
在线教学支持和直接替代以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教育部通告的规定,在线教学活动应按照通识教育课程大纲中的课程或主题进行,确保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互动。该活动可通过实施通识教育课程大纲中的部分课程内容或主题,为教育机构的线下教学提供支持。此外,在线教学也可完全替代教育机构的线下教学,即实施通识教育课程大纲中的全部课程内容或主题。
教育机构负责人有权决定在线教学的组织形式,以支持线下教学;在学生因不可抗力无法到校学习期间,组织在线教学以替代线下教学。
为了组织在线教学,教师开展以下主要活动:组织在线课程,指导学生学习;布置学习任务,测试和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监督和支持学生利用在线教学材料中的学习内容;咨询、支持、回答学生的问题并解决学生的疑问。
在线学习的学生主要进行以下活动:参加教师组织的在线课程;完成教师要求的学习活动、测试和评估;利用在线教学材料中的学习内容;向教师和其他学生提问和回答问题。
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定期在线评估
教育培训部通告规定,在教学过程中应定期对学生的在线学习成果进行测试和评估。在线教学中的定期测试和评估形式应按照教育培训部关于定期测试和评估的规定执行。
学生在线学习成果的定期测试和评估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定期测试和评估的规定,在教育机构直接进行。但是,如果学生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定期测试和评估时到校,则测试和评估将在线进行。
教育部和培训部允许普通教育机构负责人根据教育部和培训部的规定,决定定期测试和评估的形式,以确保测试和评估准确、公平、客观和诚实。
为确保在线教学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教育培训部明确规定了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其中,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各部门、分支机构、区级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关在当地开展在线教学活动。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制定机制和政策,为组织在线教学活动提供资源支持,保障技术基础设施;安排经费用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和辅导,以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在线教学技能;并确保组织在线教学活动的技术条件。
第09号通知自2021年5月16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