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总参谋长为化学集团董事长
工业和贸易部科技司司长调任越南化学集团董事长,接替受到纪律处分和免职的阮英勇先生。
工贸部科技司司长调任集团董事长。越南化学品接替受到纪律处分并被解职的阮英勇先生。
政府总理在第188/QD-TTg号决定中,任命工业和贸易部科技司司长阮富强先生担任越南化学集团董事会主席。
2018年初,工贸部党委同意推举科技司司长阮富强先生进行调动程序,并报请总理任命其为越南化学集团董事会主席。
阮富强先生自 2014 年 11 月 20 日起担任科技部主任。
此前,2002年,阮富强先生在技术应用研究院工作14年后,重返工业部(现工业贸易部)工作。
2005年,Cuong先生在该国完成了技术微生物学专业的博士论文,并接受了科技部副主任的职位。
阮富强先生接替受到纪律处分并被解除职务的阮英勇先生。
阮英勇先生是2015年至2020年任期中央企业党委委员,自2012年8月起任化工集团党委副书记;自2013年10月起任党委书记;自2012年4月起直至解职担任集团董事会主席。
2017年9月20日,越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免去阮英勇先生的一切党内职务,包括中央企业集团党委委员、越南化学集团(Vinachem)党委委员、越南化学集团党委书记等职务。
秘书处的决定明确指出了阮英勇先生的违规行为和缺点。
因此,阮晋勇先生应对2010-2015年任期集团党委常委的违规和缺失承担主要责任。
秘书处认为,作为集团领导人,阮晋勇不负责任,管理松懈,缺乏检查监督,导致“人事工作存在违规和缺陷”。此外,阮晋勇还负责管理集团的资本、资产、土地和投资,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集团和一些公司无法保住国家分配的资本。
同时,由于检查监督不到位,导致宁平化肥厂项目、河北化肥厂改扩建项目、老街二号DAP化肥生产项目、海防DAP化肥生产项目等4个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
秘书处要求工贸部党委立即指导研究对阮英勇先生依照现行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