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 6 个向公民发放越南电子签证的国家

December 2, 2017 07:13

政府刚刚发布了第 124/NQ-CP 号决议,增加了有资格获得试点电子签证的国家名单。

Ảnh minh họa. (Nguồn: TTXVN)
说明照片。(来源:越通社)

具体而言,政府决定将符合试行电子签证发放条件的六个国家名单列入附录一,这些国家是越南政府2017年1月25日第07/2017/ND-CP号法令第9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人入境越南试行电子签证发放程序,其中包括:澳大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拿大、印度共和国、荷兰王国和新西兰。

此前,第07/2017/ND-CP号法令规定,有40个国家的公民有资格试点电子签证发放。

第07/2017/ND-CP号法令规定了试行签发外国人入境越南电子签证的程序。申请电子签证的外国人应执行以下操作:进入电子签证信息页面填写电子签证申请信息,按照表格上传照片和护照个人信息页;接收电子申请代码,向电子签证信息页面指定的帐户支付签证费。

移民局自收到电子签证申请完整信息及签证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电子签证信息页面上对电子签证申请人进行审核、处理并予以答复。

申请电子签证的外国人,凭电子签证申请码在电子签证信息页面查询入境事务处的审批结果。如获准电子签证,凭电子签证申请码打印签证。

据越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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