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高速公路违规车辆拒载服务单
自10月15日起,越南高速公路公司(VEC)增加了对违反高速公路交通法规的车辆拒绝服务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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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VEC介绍,在高速公路违规处罚工作开展五年后,虽然违规车辆数量有所减少,但新的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部分车辆多次违规。为了切实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秩序,VEC已拒绝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对于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客等行为,如果违反规定,将被禁止提供服务3至60天,具体取决于违规次数。
对于在高速公路走廊两侧非法开设的餐馆、小吃店、服务点停车、倾倒垃圾、乱扔垃圾;在高速公路上超载、转载货物;故意在地磅、收费站停车、造成交通阻塞;以及骗取车费的行为,将被禁止通行7至30天,如果第四次重复犯法,则将永久禁止通行。
除上述拒绝期限外,车主还必须缴纳使用高速公路服务的全部通行费。
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威胁或袭击高速公路执勤工作人员;故意损坏高速公路财产;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使用假车牌、更改车辆识别标志的行为,将被拒绝提供服务 30 至 60 天,如果第四次重复违法,将被永久拒绝提供服务。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VEC将从第一次违规开始永久拒绝提供服务,并将案件移送主管部门,要求调查处理。
只有当车主向越南高速公路运营监控中心(VEC M)承诺不再违规时,才会恢复违法车辆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