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拨款3210亿越南盾用于保护和发展水稻种植土地

January 13, 2015 09:38

政府总理决定从2014年中央预算经济支出来源中拨款3216.36万亿越南盾给18个省,用于实施保护和发展水稻种植土地的政策。

18个省份获得额外资金,包括:河江省74,620亿越南盾、谅山省117,780亿越南盾、北干省53,940亿越南盾

Ảnh minh họa
插图照片
越南盾、海防164,670亿越南盾、海阳320,260亿越南盾、南定386,610亿越南盾、宁平169,760亿越南盾、河静省294,560亿越南盾、广治120,670亿越南盾、广南217,130亿越南盾、平定249,370亿越南盾越南盾、富安134,360亿越南盾、庆和71,860亿越南盾、宁顺75,490亿越南盾、平顺215,750亿越南盾、多乐197,970亿越南盾、槟椥109,690亿越南盾、金瓯240,970亿越南盾。

增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现行规定。

对于尚未根据政府2012年5月11日第42/2012/ND-CP号议定规定考虑追加资金用于实施水稻种植土地保护与发展政策的地方,财政部应汇总并向政府总理提出报告,供其审议决定。

据 Chinhphu.vn 报道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额外拨款3210亿越南盾用于保护和发展水稻种植土地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