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一些免税、减税的解决方案

July 19, 2011 17:06

财政部刚刚向国会提交了有关减税、免税方案的审议和决定,以继续帮助企业化解困难,稳定劳动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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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财政部建议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从工资、薪金和经营活动中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在计算家庭扣除额后,每月收入不超过500万越南盾,免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5%。符合免税条件的个人包括:无受抚养人,每月收入在400万至900万越南盾之间的个人;有1名受抚养人,每月收入在560万至1060万越南盾之间的个人;有2名受抚养人,每月收入在720万至1220万越南盾之间的个人……

财政部还提议,对个人投资股市和认购企业股份所得(除股份制银行、金融投资基金和信贷机构的股息外)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人证券转让所得(收入的20%或转让价值的0.1%)免征个人所得税,以稳定股市,调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发展投资。

对于企业,财政部建议对从事生产、加工、农林水产品加工、纺织、制鞋、电子元器件、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些重要生产经营领域的中小企业和大量雇用工人的企业,减征201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0%。对经营宿舍和房间出租给工人、劳务人员、学生的个人和家庭;提供托儿服务的家庭和个人;为工人提供餐食的家庭、个人和组织,自2011年第三季度至2011年底,在租金、托儿服务价格和餐食供应价格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减征一次性所得税(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50%。

据财政部统计,2011年递延税款总额约为6.9万亿越南盾(2012年征收)。2011年和2012年减免税款总额约为6.4万亿越南盾。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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