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政府第1761/QD-TTg号决定,关于2023年从中央预算中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地方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并支持根据政治局第72-QD/TW号决定新增教师岗位数支付补助。

具体而言,根据国会2022年11月11日关于分配2023年中央预算的第70/2022/QH15号决议,国会决定从2023年未分配中央预算中拨款98,496.54亿越南盾,用于补充2023年中央预算目标,用于地方预算,以实施2023年及以前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并支持支付2023年教师津贴,这些津贴是根据财政部的提议,根据政治局2022年7月18日第72-QD/TW号决议补充的。
此外,取消2022年未结余、未使用、未支出的社会保障补充支出预算,不属于转移支付范围,按照国家预算法第六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执行。
财政部、负责补充上述预算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对预算内容、数据、报告和提案负全部责任,确保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上述补充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结算,必须遵守国家预算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保及时、节约、高效、公开、透明,避免损失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