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海关程序新增多项内容
据海关总署消息,财政部已向政府提交法令草案,其中详细规定了《海关法》中有关商业进出口货物电子通关程序的若干条款,供政府审议批准。
这是实现2020年重点领域海关手续电子化目标的重要内容。
据此,财政部与有关部委商议后,对电子海关流程增加了多项新内容,如:报关时间、海关部门确认、货物通关风险管理、衔接落实“一站式”机制等。
在北升龙海关分局实施电子海关。
(图片:范厚/越通社)
具体而言,电子报关员可以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进行报关,而不像人工报关那样只能在办公时间进行报关。电子报关信息通过电子海关数据处理系统即时处理,不受海关官员办公时间的限制。
此外,个人和企业申报可以使用电子报关系统中打印的、经海关受理通关的货物单据(经电子报关员认证)作为道路货物运输单据。
此外,海关在实施电子化通关过程中,对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查验监管环节实施风险管理,在保证海关管理的前提下,缩短通关时间,贯彻落实从事前查验到事后查验的政策。
草案还强调了各部委和国家管理机构与海关在制定标准化货物清单方面应相互配合的原则。据此,将促进专门管理机构和相关主体向海关提供和交换进出口货物相关信息,以便海关做出货物通关决策。专门管理货物清单的标准化将有助于海关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自动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核查和比对过程中的行政程序和人工操作。
越南自2005年起根据越南政府总理于2005年6月20日颁布的第149/2005/QD-TTg号决定开展电子海关流程试点工作,并根据越南政府总理于2009年8月12日颁布的第103/2009/QD-TTg号决定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截至目前,尽管电子海关流程仍处于试点阶段,应用类型有限,但已在33个海关部门中的20个部门实施,吸引了超过4.6万家企业自愿参与,占实施电子海关流程地区海关业务执行企业的86%以上。
海关总局表示,电子海关流程试点内容已成功应用,并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广泛应用,不会造成重大波动,因为大多数企业和海关官员已经熟悉这种方法。
根据(TTXVN)-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