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回应乂安省选民关于规划项目评估费管理和使用的请愿
(Baonghean.vn)——财政部收到了人民请愿委员会提交的义安省选民关于规划项目评估费管理和使用的请愿书。
内容如下:目前,规划项目评估费的征收暂按建设部2012年12月31日第20/2014/TT-BXD号通知关于建设和城市规划成本确定和管理的规定执行。但对于如何管理和使用该费用,尚无具体规定。
选民建议财政部尽快出台通知,规范规划项目评估费用征收标准、征收、缴纳、管理和使用等事宜,为地方落实此类费用的征收、缴纳、管理和使用创造便利条件。
回复:
- A 部分第二节第 3.2 点。根据《费用和收费法》颁布的费用和收费清单规定,“规划项目评估费用”属于财政部的监管范围。
-《费用和收费法》第20条第4款规定了各部的职责:“就管理部门和领域内每项费用和收费的征收、缴纳、免除、减少、管理和使用向政府或财政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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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h - Cua Lo 大道规划。照片:陈洲 |
- 政府于2016年8月23日颁布的第120/2016/ND-CP号法令第6条第3款详细说明并指导《费用与收费法》若干条款的实施,其中规定:“3.各部委、部级机关和政府直属机关负责:
a) 接收行业和管理领域管理范围内的收费机构的请求,进行评估并书面提请财政部出台规范收费收费的文件。
b)如果费用或收费由多个组织或地方机构收取(无需为每个费用或收费组织出具单独文件),则主管单位应制定项目提交给部里进行评估,并下发文件要求财政部出具规范费用和收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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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南部一角。图片:Lam Tung |
根据费用和收费法的规定,财政部已发出05个公函,要求建设部制定征收规划项目评估费用的项目,并送交财政部出台一份规范根据费用和收费法的规定征收费用的文件(附公函:11月14日第14045/BTC-CST号)。/2018 年;2019 年 8 月 21 日第 9819/BTC-CST 号、2021 年 5 月 20 日第 5258/BTC-CST 号、2021 年 7 月 12 日第 7602/BTC-CST 号和 2021 年 9 月 23 日第 10961/BTC-CST 号)。
不过,截至目前,建设部尚未提出征收规划项目评估费用的方案。
因此,我们建议义安省选民向建设部提出建议,以便建设部汇总制定收费方案,并报财政部按规定发布收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