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和河静省回应关于福尔摩莎项目违规行为的结论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一名前部长和两名前副部长因与福尔摩莎河静项目相关的责任而受到党中央书记处的考虑和纪律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刚刚对自然资源部党委(2008年至2016年)以及曾任和现任该部各级管理职务的5名官员在福尔摩莎河静项目中的违规和缺陷进行了调查。违规和缺陷的严重程度被认定为需要考虑和纪律处分。
自然资源部部长陈红河表示,根据规定,只有隶属于自然资源部管辖的综合局级官员才能受到纪律处分,其他情况将由上级部门考虑。
具体而言,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福尔摩莎河静项目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包括原部长阮明光先生(担任省长)、原副部长兼环境总局局长裴克宣先生和原副部长阮泰莱先生。秘书处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审查并予以纪律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指出,在担任环境影响评估和评价司司长梅青勇和环境保护监察司司长梁维幸任职期间,未尽职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和任务。
自然资源部长陈红河表示,春节前,该部已决定将麦清勇从环境部副主任调任为自然资源与环境战略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至于梁维幸先生的案件,在做出上述决定后,该部将继续审查其违规行为的具体迹象,并据此提出纪律处分。“原则是不掩盖,而是处理不当行为,”陈红河先生说道。
现任自然资源部领导发表个人意见称,最初认定梅青勇先生和梁维幸先生违规,主要是因为缺乏足够的知识来指导和对福尔摩莎等大型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并没有发现这两名男子是为了个人利益而违规。
自然资源部领导表示:“在当时困难的环境下,为贫困省份吸引大型项目是人人都想做的事情,所以大家都支持,这也导致了一些弊端。但显然这些官员对形势的监测和预测不够到位,所以即使是疏忽或不足,也必须认真考虑,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
![]() |
河静福尔摩莎项目一角。摄影:Duc Hung |
胡英俊先生:“退休了,但很痛苦”
中央检查委员会还认为,2004-2011年任期和2011-2016年任期的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成员在领导和指导上缺乏责任感,管理运作松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检查和监督,在福尔摩莎河静项目的评估、批准、许可和国家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主要责任在于武金句先生在担任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2011-2016年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兼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席(2008-2010年)期间以及永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席胡英俊先生(2010-2016年)期间。
现已退休的胡英俊先生对监察机关的结论表示赞同。他说:“党赋予的责任,如果不履行,就必须承认不足。”
据段先生介绍,环保事件发生后,中央检查委员会与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执行委员会进行了会谈,他本人也是该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在几次会谈中,全体执行委员会成员均按规定进行了解释说明。
段先生解释,管理过程中难免出现失误,因为福尔摩莎计划规模很大,规模达数千公顷,所以在推行过程中,“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很难应付,需要管理的地方很多,但我们并不是所有方面都有专业知识,或者说,我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
关于武金居先生负有主要责任,以及他对福尔摩莎项目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胡英俊先生表示,许可证颁发过程“有整个委员会的参与,而不仅仅是武金居先生或我一个人。当上级决定时,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席可以签署许可证”。
“我的观点是,领导人必须承担责任。从2010年起,我一直担任省经济区管理局局长,我必须承认自己的不足。”段志强说,并表示他准备在中央检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束后接受纪律处分。
中部四省发生海洋环境事件时(2016年4月),段先生已退休,并未参与处理此事。然而,那段时间恢复正常生活,他却不得不承受来自邻居和亲戚的诸多恶名,这也让他“非常痛苦”。
![]() |
河静省发生海洋环境事故时,死鱼。摄影:Duc Hung |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定,除武金句和胡英俊外,黎廷山(现任河静省委书记)、邓国庆(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杨必胜(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和阮一(交通部副部长)在担任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委员期间也应对此负部分责任。
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杨必胜表示:“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完全客观。”他还表示,在检查机构与河静省开展工作期间,他以省委常委身份参与其中。“在工作中,上级提出的讨论意见是正确且恰当的。”他表示。
河静省委书记黎廷山表示,他尚未收到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只是通过媒体了解到相关内容。
孙正义表示:“我是内部人士,所以无法做出评估。一切都按照党章和规章进行。”他还补充说,根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他的职责是“深入总结,认真吸取经验教训”。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阮一表示,2008年,福尔摩莎项目获得河静省投资许可证时,他担任河静矿产贸易公司总经理。2010年,阮一先生担任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并受命负责福尔摩莎项目的现场清理工作。阮一先生确认,在现场清理工作中,他没有犯下任何违规行为,相关情况已得到主管部门的调查。
阮一表示,“我已经与中央检查委员会讨论过个人责任问题,在我负责的领域没有犯任何错误,但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对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的总体责任进行审查,因此我接受了审查”。
2月23日,记者联系了中央巡视委员会结论中点名的所有个人,但除上述意见外,其余个人均未作出回应。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