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长谈郑春青回国事宜
越南公安部部长苏林表示,目前尚无社交媒体报道的有关郑春青返回越南的消息。
今天上午,公安部部长苏林上将接受胡志明市法律网采访时,谈及有关公安部已将郑春青引渡回越南接受调查的一些消息时表示:“我目前没有任何消息。”
当记者询问侦查机关已将郑春青引渡回越南的消息时,《胡志明市法律报》希望得到公安部领导的官方消息,苏林高级中将表示:“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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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安部部长苏林中将表示:我们尚未收到有关郑春青被引渡回越南的任何消息。 |
此前,4月17日,在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会议上,指导委员会主席、总书记阮富仲要求检察机关集中力量调查扩大越南石油天然气建设股份公司(PVC)发生的案件;逮捕并引渡郑春青,以配合案件的调查处理。
4月1日,针对郑春青案,公安部发布消息称,侦查警察局已对京北投资建设股份公司(PVC-KBC,PVC的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文洪先生(50岁,居住于北宁省)提起公诉,并被临时拘留。洪先生因涉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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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nh Xuan Thanh 因对越南河内市造成 3.2 万亿越南盾以上的损失而被国际通缉。 |
与此同时,越南石油天然气建设股份公司原副总经理阮孟进先生(51岁,河内市居民)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而被起诉,现又因新的罪行被起诉。
越南公安部表示,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在对越南电力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郑春青和原总经理武德顺涉嫌贪污、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一案进行侦查期间被逮捕的。
因此,截至目前,警方已就此案起诉了10名曾任PVC官员的被告,以配合调查。
此前,2016年9月16日,侦查警察机关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罪名对郑春青作出起诉决定;同时,对郑春青发出临时拘留令和搜查令。
公安部认定被告人郑春青逃匿后,对郑春青发出国内和国际通缉令。
结合该案,警方还对另外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其中包括武德顺(原董事会成员、总经理)、阮孟进(副总经理)、张国勇(原副总经理)和范进达(原PVC总会计师),罪名是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随后,2017 年 2 月 15 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对五名被告人作出决定,以贪污罪起诉他们。被起诉的五名被告人包括:前永安-光泽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梁文和先生;永安-光泽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经济部部长黎春庆先生;前永安-光泽项目管理委员会技术部部长阮利海先生。同时被起诉的还有中央公司技术工艺部主任阮青琼先生和琼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黎氏英和女士。黎氏英和女士目前被禁止离开住所。
据Vietnamnet.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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