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部长:修改《电子交易法》,使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政策制度化

秋恒 September 19, 2022 12:14

9月19日上午,信息传媒部长阮孟雄在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交了《电子交易法》(修正案)草案。

阮孟雄部长表示,此时制定和颁布法律对于制度化党和国家的观点和政策非常必要。

具体而言,中央政治局第52号决议关于积极参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若干指导方针和政策明确指出:“完善法律,促进国家数字化转型进程,发展基于数字技术平台、互联网和网络空间的新产品、新服务和新经济模式……”。

此外,这部法律还旨在克服2005年《电子交易法》实施17年来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扩大电子交易的范围

信息传媒部长阮孟雄表示,该法案共8章56条,修改补充内容遵循政府2021年11月立法专门会议上第152号决议批准的9项政策。

具体而言,该法案取消了2005年法律的排除条款。现行法律规定“不适用于签发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不动产证、继承文件、结婚证、离婚判决书、出生证明、死亡证明、汇票和其他有价票据”,而该法案将电子交易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社会生活的所有活动。

信息传媒部长阮孟雄。

信息通信部部长表示,此次扩容是在数字技术已经成熟、普及、安全可靠、符合要求的现有基础上,在法律中增加了对可靠服务的法律规定。

除了排除之外,法案还明确规定:“本法不规范交易的内容。其他法律规定不以电子方式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守该法的规定。”

因此,此次扩大允许符合条件的领域适用电子交易,但并不意味着强制要求。根据相关专门法律规定不适合适用电子交易的领域,应当适用该专门法律的规定。

关于数据电文法律价值的政策,修订后的法案详细规定了确定数据电文法律价值的方法。增加了关于在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之间相互转换时确保法律价值的条件的规定;增加了关于电子证书的规定。

阮孟雄部长表示,在全流程推进电子化交易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最终结果仍然是发放纸质文件。目前,只有关于在数字环境下办理行政手续的规定。

信息通信部部长强调:“引入电子证书的概念,并保证这种形式的法律效力,是推动各行各业、各领域、全社会电子交易从始至终以电子方式进行的重大突破。”他还补充说,许多国家在新法中也更新了这一内容。

信任是电子交易中最重要的问题。

关于电子签名法律价值的政策,草案与2005年的法律相比基本没有原则性变化,只是概括、修改和补充了有关电子签名和数字签名的具体规定;同时,对境外电子签名的使用和认可作出了细化规定。

在电子交易可信服务政策方面,法案增加了时间戳发行服务和数据电文认证服务两项服务。

“信任是电子交易中最重要的问题。电子交易缺乏第三方担保,是从实体环境向数字环境转型的最大障碍。”信息通信部长表示。

此外,该法案还对规范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具体而言,该法案增加了对通过自动化信息系统签订的合同的规定。

该法案还补充了数据管理、数据库、开放数据以及国家机关促进电子交易的规定,旨在将各项活动转移到数字环境中;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

此外,法案还对服务于电子交易的信息系统类型、电子交易账户以及系统所有者的责任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草案还增加了数据电文安全方面的规定。关于网络安全,2005年尚无关于该问题的法律框架。然而,《网络信息安全法》(2015年)和《网络安全法》(2018年)已经建立了非常具体的网络安全法律框架。因此,本草案无需就此问题做出详细规定。

在对该法案进行初步审议时,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席黎光辉赞同政府提出的修改《电子交易法》的必要性。

根据计划,该法律草案将于明年10月提交国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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