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跨国“盗”团伙的诡计
在1个月内,“大人物”们跨省市实施了一系列摩托车盗窃案,然后将其转移到胡志明市,交给领导人李一贵强……
摩托车盗窃团伙“大佬”
以居住在朔庄省陈德县青泰安乡的李日贵强(生于1998年)为首的、遍布全国多个省市的摩托车盗窃及消费团伙,曾经是许多人的噩梦。因为该团伙的“帮凶”们从农村到城市,进行了一系列摩托车盗窃案。
值得一提的是,该团伙中的许多窃贼都是“名人”。其中,居住在义安省杜良县新山乡的阮廷山(Nguyen Dinh Son,1989年出生)因从事“二指”行当已三次入狱。2010年、2013年和2017年,他分别因“盗窃财产”被判处33个月、40个月和3年4个月监禁。

居住在清化省的黎廷江(生于1989年)也因“盗窃财产”被判入狱四次。黎廷江被判处的最高刑期为四年。尽管多次被关进牢房,但这位年轻人仍然不辞辛劳,无视法律,选择了一份“两指”的工作来谋生。
该盗窃团伙的另一个重要成员是阮文强(Nguyen Van Cuong,1987年出生),他居住在义安省清章县清灵乡。这名年轻人臭名昭著,曾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判入狱四次,并被送进劳教所。
这些人出狱后,继续故技重施,与同伙在多个省市犯下一系列摩托车盗窃案。其中,仅阮廷山一人就在宜禄县、演州县和荣市等县犯下了20起摩托车盗窃案……阮廷山的作案手法是先在居民家附近巡逻,趁车主疏忽大意,迅速“偷走财物”。
这个跨国摩托车盗窃团伙还有许多其他嫌疑人的积极参与。侦查机关查明,2024年4月至5月期间,居住在河静省的Thai Xuan Duc(生于2003年)盗窃了14辆摩托车(价值超过1.44亿越南盾);居住在清化省的Le Dinh Giang(生于1989年)盗窃了11辆摩托车(价值超过1.94亿越南盾)。值得一提的是,Giang的个人记录也很差,曾因“盗窃财产”罪被判入狱四次。
另外,黎克勇(生于1988年),居住在义安省,盗窃2辆摩托车(价值超过1900万越南盾);阮文强(Nguyen Van Cuong)盗窃6辆摩托车(价值超过1.12亿越南盾);范伯权(生于1989年),居住在清化省,盗窃7辆摩托车(价值超过1.06亿越南盾);裴忠国(生于1993年),居住在北宁省,从全国各地盗窃3辆摩托车(价值8100万越南盾)。
主谋被揭露
这个团伙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把摩托车卖给联系人李日贵强(Ly Nhat Quy Cuong)。李日贵强虽然年轻,但在买卖偷来的摩托车方面却非常狡猾。
首先,Cuong 创建了虚假账户,在“北方无证摩托车”和“北方 KGT 摩托车出售”等群组中发布有关购买和出售被盗车辆的信息……交易是通过电话和社交网络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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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摩托车后,嫌疑人会拍照,并将底盘号和发动机号发给Cuong,以便“定价”。根据摩托车的类型和车辆证件,Cuong会给出不同的价格。当双方就售价达成一致后,Cuong会负责伪造证件,以欺骗当局,方便运输。
之后,李日贵强会引导盗贼将摩托车停放在他管理的聚集地。义安省的摩托车盗贼则会聚集在兴原县兴盛乡路口的停车场。
对于锁坏了的摩托车,Cuong联系了一位摩托车修理工来重新安装锁。为了避免有人怀疑摩托车是偷来的,Cuong说这些摩托车是从警方清算中收购来的。每修好一辆锁,Cuong都会向修理工支付20万越南盾。
在“变魔术般”地将偷来的摩托车装上完整证件后,李日贵强雇佣了河静省居民阮德武(2003年出生)帮忙收集并运送到胡志明市。李日贵强为每辆摩托车支付了阮德武40万越南盾。
在将偷来的车辆从北方运往南方的过程中,Cuong要求Vu匿名提供发货人的信息,只记录收件人的电话号码、Cuong以及负责收货和发货的船运公司的电话号码。之后,Cuong直接致电船运公司,监督并指导货物的装卸。
侦查机关查明,李日贵强购买了35辆摩托车(价值4.91亿越南盾),然后将其中14辆摩托车卖给了居住在坚江省的阮武连(1994年出生),非法获利超过4700万越南盾。此外,李日贵强还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摩托车销售广告。阮武连将他购买的摩托车卖给了柬埔寨一名名叫彭(Phen)的男子。
本案中,Danh Vang Linh 帮助 Phen 从越南汽车经销商处接收和收集汽车,然后将“货物”运过柬埔寨边境。
“盗贼”团伙的报复日
盗窃、侵占他人犯罪所得财物的犯罪事实曝光后,犯罪团伙成员被抓获。近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盗窃财物罪”对被告人李日贵强、阮廷山、泰春德、黎克勇、黎廷江、阮文强、范伯权、裴仲国、阮德武等六人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另以“侵占他人犯罪所得财物罪”对两名被告人阮武连、邓王灵等六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李日贵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作为主谋,被告人李日贵强称,他知道阮武连是专门买卖二手摩托车的人,便与其取得联系。双方商定,购买西方牌照的摩托车,主要从外省购买手动挡摩托车,并限制购买踏板摩托车。对于无证摩托车,一旦被警方发现,李日贵强必须负责处理。
找到“买家”后,Cuong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购买被盗摩托车的信息。很快,Cuong就联系上了多名职业盗贼,犯下了一系列摩托车盗窃案。
作为盗窃摩托车数量最多的被告人,阮廷山承认犯下了20多起摩托车盗窃案。阮廷山盗窃的摩托车大多是由于车主疏忽造成的。许多车主将钥匙留在摩托车上,有些则停在路边无人看管。被告人利用车主的疏忽,轻而易举地实施了盗窃。
在证人席上,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罪。被告人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让他们有机会改正错误,开始新的生活。
审判合议庭认定,本案中,被告人李日贵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阮廷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以上述罪名,被告人阮德武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太春德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黎廷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阮文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范伯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裴忠国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黎克勇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以“收受他人以犯罪手段获得的财物”罪,被告人阮武连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丹王灵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
这一判决,不仅对那些无视法律、懒于工作、只想非法享乐的人进行了恰如其分的惩罚,也给那些有类似意图的人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提醒每一位公民要提高保护自身财产的意识,积极防范,不给犯罪分子制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