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的土地有补偿吗?

November 18, 2014 10:15

问:你们家土地被国家征用后会得到补偿吗?如果会,如何补偿?

1.据阮文阿先生提供的信息:2000年,他家与X乡人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用于农业生产,面积为2公顷,租赁期限为20年。目前,国家有建设农产品加工区的政策,因此收回了他家租赁的部分土地。

问:你们家土地被国家征用后会得到补偿吗?如果会,如何补偿?

回复:2013年《土地法》第75条具体规定了国家为国防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等目的收回土地的补偿条件。这包括家庭和个人使用的土地不是按年支付地租的租赁土地的情况。对他的家庭来说,这块土地是租赁土地,并且在整个租赁期内一次性支付地租。因此,有资格获得补偿。这是2013年《土地法》与2003年《土地法》相比的一个新特点。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对一次性支付整个租赁期地租的租赁土地情况和国家拨付土地使用费的情况公平对待。因为他们的财务义务是相同的。

赔偿方式如下:

根据2013年《土地法》第74条第2款规定:“补偿以分配与被收回土地用途相同的土地进行。如果没有土地可供补偿,则按照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收回土地时确定的被收回土地种类的具体地价,以现金补偿。”

因此,他的家人将获得与被征地面积相当的农田补偿。如果没有土地可补偿,则将按照省人民委员会规定的价格以现金补偿。

2.据N先生提供的信息:1994年,国家在Y乡分配给他家一块面积为157平方米的土地,并于2003年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2014年10月,由于国道扩建政策,他家的土地全部被收回。但重新测量土地补偿时,他家实际拥有的土地面积为180平方米。该土地自1994年至今一直稳定使用,未发生任何纠纷。

问:根据现行土地法,您家被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多出的土地面积还能补偿吗?

答:国家收回宅基地的补偿问题,2013年《土地法》第79条有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您家在乡镇没有其他宅基地或房屋,将以宅基地或房屋补偿;如果您家不需要宅基地或房屋补偿,国家将以现金补偿。如果您家在乡镇仍有宅基地或房屋,将以现金补偿。有宅基地资金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以宅基地补偿。

增加土地面积补偿费: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家案件增加土地面积的补偿,按照47/2014/ND-CP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2.如果由于先前测量不准确,导致实际测量面积大于土地使用权文件记录的面积,或者土地使用者在申报登记土地时未申报全部面积,但已确定整个地块边界不变,与相邻土地使用者没有争议,也没有侵占或占用情况的,则应以实际测量面积补偿。

3.如果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大于土地使用权证件上记载的面积,且土地所在地的乡、坊、镇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乡级人民委员会)确认,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大于土地使用权证件上记载的面积,是因土地复垦或者原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而造成的,且土地使用状况稳定、无争议的,则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给予补偿。

因此,如果您家增加的土地面积是由于以前测量错误,或者由于土地复垦或从以前的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而造成的,并得到公社人民委员会的确认,您仍然会得到补偿。

郑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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