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单位深入学习中央八号决议
(Baonghean.vn)12月19日上午,各地方、各单位召开会议,宣传越共第八次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二届)会议精神。
* 陈祺:执行决议的组织需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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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230多名从县到基层的干部宣传第八届中央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精神。图片:方浩 |
学习宣传内容重点是阐明越共十二大第八次中央代表会议的观点、目标、新观点、任务、突破措施和主要内容,包括:2018年10月22日第36-NQ/TW号决议,关于“至2030年、2045年愿景越南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2018年10月25日第08-QDi/TW号条例,关于“党员、干部,首先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的示范责任”;宣传第37-KL/TW号决议,关于“2018年经济社会状况和国家预算;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估计”。
新岐县领导代表在会议上发言时强调了许多内容,包括直接要求县委书记负责指导组织学习,认真制定落实决议内容的行动计划,确保引领重大方向,注重提出适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可行的措施,确保决议顺利实施。在组织实施决议过程中,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各级党委、机关和各阶层人民的积极性,凝聚共识,参与组织实施决议,早日将决议顺利实施。
*324师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传播和贯彻落实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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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师团机关负责人、各部、各科室负责人、3个团团长、副政委、副营长、全师上校以上干部、师机关、第24营、第25营党员等247名同志参加学习,宣读决议。摄影:胡坦 |
会议上,代表们听取并学习了关于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模范责任的规定;关于2030年、2045年愿景越南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决议;关于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国家预算的结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估计以及在各级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指示等议题。
根据中央委员会第八号决议,师党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各党委认真组织本单位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委员会第八号决议,确保人员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要把决议具体化,贯穿到每个党委、党支部和每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