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表
人们在舆论会议、社会政治组织的定期活动、科学研讨会和讲习班上,或通过邮件和报纸系统直接讨论和发表意见。
10月19日,整份草案文件提交。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已在媒体上发布,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中宣部关于向党的十三大提交文件草案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的指示151号,将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10日组织讨论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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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和直接发表意见的形式包括:召开民意征集会议、定期开展社会政治组织活动、举办研讨会和科学论坛。通过邮寄和报纸系统,民众可以向各级党委以及中央政府、地方党委、各部门、各部委、各分支机构、社会政治组织的新闻机构提交意见信。
公众对草案的意见汇总文件越共十三大按照中央书记处第60号指示执行。具体关于汇总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的意见: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按照垂直系统组织收集意见,各组织负责汇总意见并提交中央民运委员会。
中央群众动员委员会汇总越南祖国阵线和各级政治社会组织(包括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举办的会议和研讨会)的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其送交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中央党委办公室)。
关于基层(公社、坊、镇)报刊民意汇总工作:党委指示组织接收直接寄往单位的来信,指定联络员负责收集群众来信意见,并形成汇总报告,通过区(区、镇、市)党委宣传部报送区(区、镇、市)党委常委。
区(县、镇、省直辖市、市):党委组织接收直达本单位的来信;指定党委宣传部作为群众来信意见征集的集中点,同时汇总下属基层单位的来信反映,形成总结报告,通过省委、市委宣传部报送省委常委会、市委。
对于各省和直辖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议省委、中央直辖市党委组织接收直达单位的群众来信,同时汇总所属区级单位的报告;责成省委、市委宣传部负责收集群众来信意见,并于2020年11月13日前形成省委、市委汇总报告直报中央宣传部。同时,将群众直达省委、中央直辖市党委的群众来信意见汇总成省委、市委报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汇总报告(经中央党委办公厅接收)的内容,于2020年11月20日前形成。
地方党报机关组织接收群众意见建议,以信函形式直接寄送机关、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中宣部。
中央党委、中央办公厅、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机关集团党委、中央企业集团党委通过直接向机关、单位和党和国家领导人寄送信件的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11月13日前汇总送交中央宣传部进行汇总。
中央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和各群众组织接收直接寄送至党、国家机关、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和各群众组织领导机关、单位和领导人的意见信;汇总群众来信意见,形成报告,于2020年11月13日前送交中央宣传部。
外交部指示越南驻外代表机构组织接收海外越南人对提交越共十三大文件草案的意见信,并编写总结意见的报告,于2020年11月13日前送交中央宣传部。
中央新闻机构和中央各部委、各部门、各机关新闻机构直接接收单位来信,整理成文,综合报刊上反映的群众意见,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中央宣传部。
中宣部汇总群众报刊意见和上报中央的来信,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