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表
人们通过收集民意的会议、社会政治组织的定期活动、研讨会、科学论坛或通过邮件和报纸系统直接讨论和发表意见。
10月19日,完整草案文件提交。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已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中宣部第151号关于向党的十三大提交文件草案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的指示,将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10日组织讨论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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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和直接发表意见的形式包括:召开收集民意的会议、定期举办社会政治组织活动、举办研讨会和科学论坛。通过邮寄和报纸系统,民众可以向各级党委以及中央政府、地方党委、各部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社会政治组织的新闻机构提交意见信函。
公众对草案的意见汇总文件十三大按照中央书记处第60号指示执行。具体关于收集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意见: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按照垂直系统组织收集意见,各组织负责收集意见并提交中央民运委员会。
中央群众动员委员会综合越南祖国阵线和各级政治社会组织(包括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举办的会议和研讨会)的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其送交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中央党校)。
关于通过报刊、信函等形式汇总民意,在基层(公社、坊、镇)党委:由党委组织接收直接寄送到单位的信函,指定联系人负责收集民意,并形成汇总报告,通过区(区、镇、市)党委宣传部报送区(区、镇、市)党委常委会。
区(县、镇、省直辖市、市):党委组织接收直属单位的来信;指定党委宣传部作为集中收集群众来信意见和来稿的机构,同时汇总下属基层单位的来信反映,形成总结报告,通过省委、市委宣传部报送省委常委会、市委。
对于各省和直辖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议省委、中心城市党委组织接收直达单位的群众来信,同时汇总下属区级单位的报告;责成省委、中心城市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群众来信意见,并于2020年11月13日前编写省委、中心城市党委汇总报告直达中宣部。另外,将群众直达省委、中心城市党委的群众来信意见汇总到省委、中心城市党委报送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汇总报告(经中央党办接收)中,于2020年11月20日前编写。
地方党政机关报刊机构组织群众以信函形式直发机关、单位,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汇总后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中宣部。
中央党委、中央办公厅、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机关集团党委、中央企业集团党委通过直接向机关、单位和党和国家领导人寄送信件的方式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11月13日前汇总送中央宣传部进行整理。
中央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和各群众组织直接向中央级党、国家机关、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和各群众组织领导机关、单位和领导人发送意见信;制定总结群众来信意见的报告,并于2020年11月13日前送交中央宣传部。
外交部指示越南驻外代表机构组织接收海外越南人对提交越共十三大文件草案的意见信,编写总结意见的报告,于2020年11月13日前送交中央宣传部。
中央新闻机构和中央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各机关团体新闻机构接收直接寄送到本单位的群众来信,要编制总结报刊上群众意见的报告,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中央宣传部。
中宣部汇总群众报刊意见和上报中央的来信,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