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的共谋案件
(Baonghean.vn)- 演州县阮国忠先生提问:什么是共犯?对共犯的处罚决定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补充)第17条规定,共犯定义如下:
1.共谋,是指二人以上故意共同实施犯罪。
2.有组织犯罪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密切勾结,共同实施犯罪的一种共谋形式。
3.共犯包括组织者、执行者、教唆者、帮助者。
行为人是直接实施犯罪的人。
组织者是犯罪的主谋、领导者、指挥者。
教唆犯是煽动、引诱或鼓励他人犯罪的人。
共犯是指为犯罪行为创造精神或者物质条件的人。
4.正犯的行为过激,共犯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共犯的处罚决定,由2015年刑法典第58条规定,并于2017年修正补充如下:
“第五十八条共犯处罚决定。
法院在决定对共犯的处罚时,必须考虑共犯的性质以及每个共犯参与犯罪的性质和程度。
对共犯减轻、加重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情节,只适用于该共犯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