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文件
(Baonghean.vn)——2月17日上午,中央组织委员会召开网络会议,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文件。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同志主持会议。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黎德强同志和省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公务员在义安桥头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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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同志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Phuong Hoa/VNA |
会议听取了中央新颁发的4份文件,包括:2023年2月2日中央政治局关于对政治系统领导和管理职位和职称进行信任投票的第96-QD/TW号条例;2023年2月7日中央政治局关于党的中央代表团和执行委员会的职能、任务、权限、组织结构和工作关系的第97-QD/TW号条例;2022年12月27日书记处关于在基层党委、特殊性质或特殊情况下的党支部以及在有大量党员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网上党内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第03-HD/TW号指示;中央组织委员会于2023年1月3日颁布第22-HD/BTCTW号指示,对党机关、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招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若干内容作出指导。
中央委员、中央组织部常务委员会副部长梅文政同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第96-QD/TW号规定进行信任投票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党的建党、整顿党和政治体系的路线方针,反对腐败和消极情绪,建设一支素质足够、能力强、有威信、能胜任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队伍,同时有助于评估干部的威信和履行职责任务的情况,帮助干部“反省”、“自我纠正”,不断在工作中奋斗和实践,是党委、党组织培训、培养、安排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提高对干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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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大桥会议现场。图片:洪顺化 |
秘书处第03-HD/TW号指示明确了宗旨:为党的活动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为基层党委、有特殊特点或特殊情况下的党支部、党员较多的党支部的党员创造条件,按照章程开展党的活动;通过试点实施,充分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适当的政策和解决方案。
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党机关、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招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某些内容的第22-HD/BTCTW号指示。
22号令新增了一些内容,例如:报考公务员除应当符合《干部法》和《公务员法》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一些具体条件,例如:
报考党的咨询支持机构负责研究咨询工作的公务员,须为党员,且不违反党内政治保护的政治标准;非党员的,须核实背景,符合党内建设的标准和条件,且不违反党内政治保护的政治标准。
申请祖国阵线机关、政治社会组织公务员职位,应聘者还须满足主管招聘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组织的职能、任务和工作方式公布的额外具体条件和要求。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同志要求各级党委、组织继续全面学习文件,及时掌握、认真按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困难,要及时报告讨论,以便中央组织部继续指导或总结汇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