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四省禁止不安全海产品加工

May 6, 2016 16:44

被冲上岸或在距海岸 20 海里范围内捕获的死海鲜,如果检测结果不安全,则禁止用作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

针对有人收集死鱼卖给商贩的现象,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武文心刚刚发布正式批示,指导中北省份针对海鲜异常死亡现象采取相应措施。

禁止加工冲上岸的死海鲜

文件要求,各地坚决不将冲上岸的死亡海产品,以及在河静、广平、广治、承天顺化四省20海里以上海域捕捞的、检验结果不安全的海产品加工成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

Hàng tấn cá chết không rõ nguyên nhân trôi dạt vào vùng biển Quảng Trị - Ảnh: Trần Tĩnh
死因不明的鱼无法加工成人类和动物的食物。图片:Tran Tinh

根据农业部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将垃圾收集并运输至已准备好的填埋场。填埋场必须远离且不污染海水、淡水源、居民区、城区、学校、海滩、旅游区等。填埋时,需添加石灰粉等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是水产养殖业允许使用的专用化学品,不得污染环境。

被当局认定为不安全的海鲜被开采者也将被强制销毁,并将根据规定获得支持。

请勿将海水直接带入养殖区。

在等待确定海鲜异常死亡原因的同时,农业部已要求农业部门为海鲜养殖设施提供指导。具体而言,在网箱养鱼区,必须定期监测鱼类,并每日监测和检查溶解氧、pH值、硫化氢、氨气等环境因素,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并采取适当措施。

将网箱移至较深水域,网箱底部距地面至少1米;疏密网箱,按规定保持适宜密度(不超过10千克/立方米);增加网箱间距。

养殖户还应限制鲜食的使用,尽量减少环境污染,用蛋白质含量高的工业饲料代替,并添加维生素C,增强鱼的抵抗力。

沿海池塘的繁殖和商业养殖设施以及尚未放养鱼类的设施应注重处理和改造池塘以及准备鱼类;定期监测和检查池塘环境因素;并限制额外供水。

确需引海水进入养殖区的,应当在涨潮时取用地表水,不得直接向池塘、水槽供水,必须经调蓄池、沉淀池等处理后方可供入池塘、水槽。

Ảnh minh họa
插图照片

每日海鲜监测和检测

农业部要求地方对河静、广平、广治和承天顺化等省海岸20海里以外海域捕捞的海产品进行确认。

因此,船舶进港后,船主有责任立即通知当地渔业部门派员监督鱼类装载,并确认各品种鱼类的数量。船主或船长必须向监督员提供以下文件:经边防机构认证的、与船舶作业相符的航行日志;捕捞日志;采购和运输日志。监督员将签发两份食品安全证书,一份送交船主,另一份由渔业部门保管。

对于本文件发布之日前离港的购运船舶,当地渔业分局不要求船主提交购运日志。

该部还要求地方对这四个省份捕捞的海产品进行取样监测,以确定其中是否含有汞和铅等重金属。对于离岸20海里以外水域捕捞的海产品,地方将在渔港卸货时进行取样。如发现样品不合格,林业和农业渔业产品质量管理局将立即向该部和农业部报告。

对于在距离海岸20海里以内捕捞的海产品,每日进行取样,如样品不符合要求,主管部门将予以销毁,并按规定对渔民进行支持,并建议停止继续捕捞。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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