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林地纠纷邻居被刺死
(Baonghean.vn)——因长期土地纠纷,阮文河(Nguyen Van Ha)刺死邻居。一审结束后,被告人和被害人代理人均提起上诉。
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阮文河(Nguyen Van Ha,51岁,居住在安山县福山乡)因谋杀罪名提起的上诉。该案是在收到上诉书后,由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上诉被告人和被害人。
阮文河与邓光庆先生(1973年出生)因林地问题产生纠纷,双方经常发生争执,并互相毁坏农作物。
2022年12月15日上午,Ha雇人用挖掘机挖地种植木薯。该块土地被认定为Ha的合法所有。此事被发现后,Q.予以禁止,双方因此发生冲突。

被Q追赶殴打后,哈某跑回营地,向当地有关部门报案。事后,公安部门指示哈某写一份报告。
哈某让妻子写了诉状,然后返回争议地区,但Q.继续追赶哈某,并用刀殴打哈某,然后返回栽种木桩搭建篱笆。
当天下午2点20分左右,河某持刀来到争议土地区域,看到Q先生仍在打桩。河某要求Q先生停车,等待公社解决此事,但该男子并未停车。河某拔出Q先生刚打倒的竹桩时,该男子朝她的肩膀扔了两块木头。河某逃跑了,但Q先生追了上去,并朝河某扔了一把刀。
阮文河转身用刀刺伤Q先生的颈部和胸部,致其死亡。作案后,阮文河向警方自首。
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被告人阮文河10年有期徒刑。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判处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代理人2.05亿韩元(减去已赔偿的1.04亿韩元)。
被告人随后提起上诉,要求减轻刑罚。受害人代表也提起上诉,要求增加被告人的刑罚。
庭审中,被告人河某表示,尽管自身处境艰难,但在一审结束后,他已劝说家人向被害人家属追偿1500万越南盾。被告人表示悔意,并希望减刑,以便早日有机会重新开始生活。
同时,被害人代理人辩称,一审法院没有考虑被告人的加重情节,因此请求法院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经审理后,上诉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合理。由于本案中双方均未提出新的细节,合议庭驳回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上诉,维持对阮文河谋杀罪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