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手榴弹冲进文化馆,威胁杀死村长

方浩 DNUM_CBZAFZCACA 19:39

(Baonghean.vn)- 家住嘉春乡(Tan Ky)Nuoc Xanh 村的 Dinh Xuan Hai(生于 1961 年)认为村长 Tran Van Khuyen 先生夺走了他 1.2 亩田地,于是回家后把手榴弹放在自己的脖子上。

5月21日上午,新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丁春海(音译,Dinh Xuan Hai)的刑事案件,丁春海出生于1961年,家住嘉春乡Nuoc Xanh村,涉嫌威胁杀人、非法持有军用武器。

2019年10月6日下午2点20分左右,王海来到水青村文化馆,见到了村长陈文奎、村会计丁氏玉和村委会委员丁春山,他们正在组织筹集地方新农村建设资金。

Bị cáo Đinh Xuân Hải tại tòa. Ảnh: Phương Hảo
被告人丁宣海在法庭上。照片:芳浩

想到当地土地开垦的事情,海某便去找他,对他说:“你占了我1.2亩地,我要杀了你。”虽然奎恩先生向海某解释了土地整理和土地交换建设新农村的政策,但海某还是生气,于是他回到家,到一棵咖啡树下捡到一颗手榴弹。这颗手榴弹是海某1991年在归州县周平乡挖地道开采红石时捡到的。

随后,海某驾驶摩托车,携带手榴弹来到文化会馆,坐在了Khuyen先生身旁,继续说道:“我要杀了你”,然后用握着手榴弹的右手勒住Khuyen先生的脖子,海某的左手食指勾住手榴弹引信。

看到这一幕,一些人吓得跑出了文化馆。Son先生试图阻止他,Hai只好离开Khuyen先生,带着手榴弹回家了。

海回来后,Khuyen先生向嘉春乡警方报案。新祺县警方已立案调查,以查明此事。

Toàn cảnh phiên tòa. Ảnh:
庭审全景。摄影:Phuong Hao

海某随后因利用公务威胁杀害被害人、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等罪名被起诉。

经审理,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2个月。

此前,海某曾因故意伤害、抢劫等罪名有过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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