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手榴弹冲进文化馆,威胁杀死村长
(Baonghean.vn)- 家住嘉春乡诺青村的丁春海(1961 年出生)认为村长陈文奎先生夺走了他家 1.2 亩稻田,于是回家后拿出一枚手榴弹,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5月21日上午,新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丁春海(Dinh Xuan Hai)一案,丁春海生于1961年,家住嘉春乡诺青村,因涉嫌威胁杀人、非法持有军用武器等罪名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10月6日下午2点20分左右,海先生来到Nuoc Xanh村文化馆,见到了村长陈文奎先生、村会计丁氏玉女士和村委会委员丁春山先生,他们正在组织筹集地方建设资金,建设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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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丁宣海在法庭上。照片:芳浩 |
想到当地土地开垦的事情,海某便去找他,对他说:“你占了我1.2亩地,我要杀了你。”虽然Khuyen先生向海某解释了土地整理和土地交换建设新农村的政策,但海某还是生气,于是他回到家,到一棵咖啡树下捡起一颗手榴弹。这颗手榴弹是海某1991年在归州县周平乡挖隧道开采红石时捡到的。
随后,海某驾驶摩托车,携带手榴弹来到文化馆,坐在Khuyen先生身旁,继续说道:“我要杀了你”,然后用握着手榴弹的右手将手榴弹套在Khuyen先生的脖子上,海某的左手食指勾住了手榴弹引信。
看到这一幕,一些人吓得跑出了文化馆。Son先生试图阻止他,Hai只好离开Khuyen先生,带着手榴弹回家。
海回来后,Khuyen先生向嘉春乡警方报案。新祺县警方已立案调查,以查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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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全景。摄影:Phuong Hao |
海某随后因公务中威胁杀害被害人、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等罪名被起诉。
经审判,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2个月。
此前,海某曾因故意伤害、抢劫等罪名有过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