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 24 小时禁止卡车进入 Truong Thi 街、Ho Tung Mau 街和 Le Mao 街。
(Baonghean.vn)——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第 70/2016/QD-UBND 号决定,关于荣市交通车辆路线和时间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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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何东茂街。 |
据此,每天06:00至22:00,有58条线路禁止载货重量1.8吨及以上的货车和16座及以上的客车运行。
19条线路每日早6时至晚10时,禁止载货重量4吨及以上的货车、16座及以上的客车通行。
上述规定不包括公务用车、客车、合同用车、旅游用车、运送官员、工人、职员、学生、武装部队人员的车辆、殡葬和婚礼用车。
特别是,Truong Thi、Ho Tung Mau、Le Mao 路线(从省邮政局路口到 Tran Phu 路口的路段)将每天 24 小时禁止卡车行驶。
禁止货车、客车在1号排水沟(连接阮太学街至合清街)和3号排水沟行驶。
每日05:00至24:00,在荣市境内运送货物且载重量4吨及以上的货车以及未获准在荣市汽车站上下客的固定路线行驶的客车,禁止进入荣市,必须沿1A国道行驶,避开荣市。
树木修剪车、道路清洁洒水车、吸尘器、桥梁和道路维修车以及用于高空作业的叉车不得在交通高峰时段(早上6:30至8:30,下午16:30至18:30)上路行驶。部分垃圾运输专用车辆、污泥和粪便吸运车以及用于排水的污泥运输车,仅允许在晚上21:00至次日凌晨5:00上路行驶(特殊情况需经荣市人民委员会许可除外)。
卡车和客车确需进入上述禁行路线时,必须获得荣市人民委员会的书面同意。
根据该规定,在上述限制区域内的部分路线上,车辆仍可正常通行,包括生活供水车辆、交通救援车辆、处置突发电力、水灾、雨水浸水、路面下陷、树枝折断、树木倒塌等突发事件的专用车辆等。
本规定适用于义安省荣市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交通运输部主持本规定的实施工作。指示交通检查部队依据职责开展宣传、指导、检查和处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各部门、行业、领域和荣市人民委员会依据各自职责,配合交通运输部开展宣传、指导组织和个人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工作,并处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0日起生效,同时废止2014年7月28日第43/2014/QD-UBND号决定和2016年1月18日第10/2016/QD-UBND号决定,这些决定规定了在义安省荣市参与交通的车辆的路线和行驶时间。
珍珠
(合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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