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邮局工作人员诈骗逾110亿越南盾
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胡文汝及其同伙使用225张票据向5人借款,挪用资金110多亿越南盾。
11月1日,承天顺化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对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等行为的何文汝(39岁,住阿罗县阿罗镇)作出刑事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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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汝使用复杂的手段骗取了110多亿越南盾。 |
据初步了解,胡文汝在阿罗县担任邮局官员期间,负责发放凤泰、北山、阿多三个乡的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
2016年6月,因缺钱,Nho萌生了诈骗和侵占财产的念头。Nho用养老金和社会保险福利收据亲自填写受益人信息,然后雇佣Le Van Ten(66岁)、Le Hong Noi(56岁)和A Viet Thien(63岁,均居住在A Luoi区)冒充收据上的人。
随后,Nho带着这3人去见债权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作为抵押,以20%/年的利率借款,每笔贷款4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每月利息为400万至5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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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宣读了起诉和逮捕胡文汝的决定。 |
由于Nho是作为见证人签署贷款协议的人,因此他深受债权人的信任。
利用上述伎俩,自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胡文汝及其同伙利用225票向5人借款,侵吞资金110多亿越南盾。
目前,承天顺化省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