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合谋盗窃公社人民委员会资金

万清 October 28, 2021 20:37

沃在公社司法和民事部门工作,他清楚地知道收银员何时收到工资。沃和一些人商量如何偷窃工资。

经过2天的审理,10月28日下午,多乐省人民上诉法院对该案8名涉案被告人作出宣判。偷钱2018 年,多乐省克朗南县三江乡人民委员会总部发生一起枪击案。

根据起诉书,陈英武(Tran Anh Vo,1983年出生,曾任潭江乡民政司法局官员)与同乡黄塔一(Hoang Thap Nhat)有亲戚关系。在黄塔一工作期间,他熟知乡财政官领取乡干部和公务员工资和津贴的时间。2018年12月初,陈英武发现乡财政官刚刚收到钱后,便与黄塔一商量如何盗取这笔钱。

Các bị cáo tại phiên xét xử.
被告人在庭审中。

Nhat邀请了居住在Ea Puk的Tran Duc Ke(1996年出生)、Nguyen Huu Hoa(1992年出生)、Nguyen Kim Thuan(1998年出生)、Duong Phuong Nam(1998年出生)、Dinh Le Duan(2001年出生)、Tran Dinh Thien Phuoc(1995年出生)公社,Krong Nang 区; Tran Anh Vo(1983年出生,居住在Krong Nang县Tam Giang公社)和H'Ut Mlo(出生于2001年,居住在Buon Ho镇Ea Drong公社)加入。他们都同意了。

2018年12月12日晚10点左右,Nhat等人携带工具,在Vo的带领下,来到三江乡人民委员会门前,剪断大门锁,潜入金库,撬开保险柜,盗走现金4亿余越南盾。

这伙人把钱分了。Vo、Nhat、H'Ut、Thuan、Ke、Hoa每人分得5000万越南盾;Duyen、Nam和Phuoc每人分得3000万越南盾。Nhat留着剩下的1000万越南盾,一起吃喝玩乐。2019年10月,经过调查取证,Krong Nang区警方逮捕了这伙盗窃团伙。

经审理,合议庭判处武某、何某、顺某各10年有期徒刑;柯某、何某各9年6个月有期徒刑;南某、何某各9年有期徒刑;段某、何某各7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黄塔一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接受一审法院的判决,未提出上诉。

据cand.com.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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