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提出虚假指控的人,应该进行制裁。
(Baonghean.vn)——代表们就《检举法》(修正案)草案发表意见时建议,要明确检举人的责任,避免大范围的检举,并对诬告者施以足够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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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概况。摄影:Phuong Thao。 |
5月16日下午,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会议,听取对《检举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省公安厅厅长阮友球同志,乂安省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各部门、行业代表,荣市、雄原、南丹、宜禄等县和门路市人民委员会领导。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同志主持会议。 |
2011年《检举法》共8章50条;修改后的《检举法》目前共9章64条。
会上,许多代表一致认为,修改后的《告退法》克服了原法的局限性,适应了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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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同志主持会议。图片:冯涛。 |
但与会代表也对草案提出了不少补充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内容:明确举报人责任,避免举报泛滥;对虚假举报人给予足够严厉的处罚;重新审视举报的时效;增加规范合作社举报处理权限的条款;丰富举报方式,为举报人提供便利和保护等。
关于草案第54条第2款关于祖国阵线职责的规定,代表们认为,应明确规定祖国阵线在哪些情况下将投诉转交主管部门处理,避免利用该机构越级投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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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察官员处理公民投诉。照片:文件。 |
关于第22条第1款a点,代表们表示,在最初接收和处理举报时,对于无法核实身份的案件,应制定公开规定,因为实际上,15天的期限解决此类案件并不合理。此外,代表们还建议对术语和概念的解释应更加严格。
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同志代表省国会代表团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将汇总后送交起草机关研究完善该法律草案,提交国会下次会议审议通过。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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